武威市疾控中心2022年冬季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武威市疾控中心2022年冬季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武威市疾控中心2022年冬季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武威市疾控中心2022年冬季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武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交易编号WWSCDC-2023-1
采购方式邀请资金来源
联系人满建德联系电话177*****782
是否重大项目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2023-01-18 08:30:00报名截止时间2023-01-19 16:30:00
竞价开始时间2023-01-19 08:30:00竞价结束时间2023-01-19 16:3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降价幅度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未设置延时报价评标标准最低价中标法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标段名称标段编号采购类别最高限价(元)
1武威市疾控中心2022年冬季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服务采购项目001001服务类*****.0

公告内容

  • 武威市疾控中心2022年冬季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服务采购项目阳光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3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和《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武政办函[2018]122号)等有关规定,拟对武威市疾控中心2022年冬季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服务采购项目实施自主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单位:武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项目编号:WWSCDC-2023-1

    三、项目名称:武威市疾控中心2022年冬季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四、招标内容:冬季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服务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预算控制价:*****.00元

    七、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供应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供应商须通过实验室认可(CNAS)或具有公共场所危害因素检测技术服务资质,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检测能力覆盖监测对象现场检测项目,符合本项目监测内容;招标供应商须参加本年度省级组织的实验室能力验证考核。

    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报名、资质审核及竞价时间:

    2023年01月18日上午8:30至2023年01月19日下午16:30

    、联系方式:

    联系人:满建德 联系电话:177*****782

    武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01月17日

    附件:

    服务内容

    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和要求,通过开展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了解公共场所卫生基本现状,掌握重点公共场所主要健康危害因素,评估健康风险,为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和传染病防控提供技术支持。本次采购主要是对42户公共场所进行健康危害因素检测及数据上报。

    1、监测场所数量

    由公共场所危害因素检测技术服务机构对42户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进行健康危害因素检测及数据上报。

    2、监测范围和主要场所

    结合工作基础和能力,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确定在武威市辖区开展,为避免因停业等因素影响监测工作进度,监测单位数在省级监测单位数的基础上适当增加了各类场所监测数量。共对宾馆(酒店)、商场(超市)、理发店、美容店、健身房、游泳馆、沐浴场所、候车室等8类重点公共场所共42家单位开展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包括三星级以上宾馆(含三星级)、三星级以下宾馆、快捷酒店各15家,游泳场(馆)2家,沐浴场所4家,商场(超市)5家,理发店9家,美容店4家,候车室2家,健身房1家开展消毒效果评价试点。

    3、监测内容和频次

    3.1基本情况调查。收集调查公共场所基本情况、卫生管理状况、集中空调卫生状况、卫生消毒情况、环境卫生状况、传染病防控情况以及医疗机构的消毒方式、环境消毒措施等信息。

    3.2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调查。每家场所随机抽取10名工龄1年以上的从业人员开展健康状况调查(不足10人按实际人数),调查内容包括从业人员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环境卫生状况、宿舍居住环境状况、个人健康行为、个人健康状况、基本卫生知识、传染病防控意识等。

    3.3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对公共场所部分环境指标开展现场检测,同时采集相应的环境样品,开展健康危害因素的实验室检测。

    (1)宾馆(酒店)

    宾馆(酒店)检测指标包括:室内环境的温度、湿度、噪声、风速,室内空气中的苯、甲苯、二甲苯、甲醛、CO、CO2、菌落总数、真菌总数、PM10、PM2.5,毛巾、漱口杯及公用电梯按钮等公共用品用具(设施)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毛巾的pH值以及集中空调冷却塔冷却水(仅适用于有开放式冷却塔的三星级以上宾馆)中的嗜肺军团菌。

    (2)游泳场(馆)

    游泳场(馆)检测指标包括:室内环境的温度、湿度、噪声、风速,游泳池水中浑浊度、pH值、尿素、消毒剂余量、氧化还原电位、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和浸脚池水游离性余氯。

    (3)沐浴场所

    沐浴场所检测指标包括:室内环境的温度、湿度、噪声、风速, 淋浴水中嗜肺军团菌,浴池水中浑浊度、消毒剂余量、大肠菌群,毛巾、浴衣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毛巾pH,拖鞋的菌落总数和真菌总数。

    (4)商场(超市)

    商场(超市)检测指标包括:室内环境的温度、湿度、噪声、风 速,室内空气中的CO、CO2、菌落总数、真菌总数、PM10、PM2.5,购 物车(篮)、收银台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

    (5)理发店

    理发店检测指标包括:室内环境的温度、湿度、噪声、风速,室内空气中的氨、甲醛、苯、甲苯、二甲苯、PM10、PM2.5,毛巾、理发剪、理发梳等公共用品用具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毛巾的pH值。

    (6)美容店

    美容店检测指标包括:室内环境的温度、湿度、噪声、风速,室内空气中的氨、甲醛、苯、甲苯、二甲苯、PM10、PM2.5,室外空气的PM10、PM2.5,床单、美容面盆及侵入性操作工具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毛巾的pH值、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从业人员手部的真菌总数。

    (7)候车室

    候车室检测指标包括:室内环境的温度、湿度、噪声、风速,室内空气中的CO、CO2、菌落总数、真菌总数、PM10、PM2.5,自动扶梯、候车座椅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8)健身房

    健身房检测指标包括:室内环境的温度、湿度、噪声、风速,室内空气中的CO、CO2、PM10、PM2.5、甲醛、苯、甲苯、二甲苯、菌落总数、真菌总数,健身器械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

    (9)医疗机构

    2家医疗机构检测指标包括:手术室空气、重点科室物体表面、医 疗用水、内镜(清洗消毒后)、医护人员手部的菌落总数,压力蒸汽灭菌器和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的灭菌效果。

    4、质量控制

    市级疾控中心要加强现场调查、采样及检测人员的技术培训,在采样的过程中派专业技术人员全程参与进行技术指导,实验室检测的过程中派专业技术人员不定期进行检查指导,保证调查和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为了提高被监测单位的配合程度,开展现场检测的过程中监督人员全程陪同。各类场所监测指标的检验抽样参照《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6部分卫生监测技术规范(GB/T *****.6)执行;检验方法参照《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1部分~第5部分(GB/T *****.1- GB/T *****.5)执行。医疗机构监测方法参照《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 *****)执行。

    5、检测要求

    (1)检测机构要严格按照《2022年武威市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项目》、《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项目2021年度工作手册》要求开展现场问卷调查、现场采样、实验室检测及反馈报告等工作。

    (2)各场所《基本情况调查表》《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调查表》的调查严格按照《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项目2021年度工作手册》第二部分开展。

    (3)各场所现场监测采样,包括采样样本量、布点方法、现场采样仪器耗材与直读、现场采样记录、样品保存和运输、样品交接、编码规则等严格按照《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项目2021年度工作手册》第三部分要求开展。

    (4)各场所现场快检指标和实验室检测指标的检测方法严格按照《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项目2021年度工作手册》第四部分要求开展。

    (5)检测机构积极配合省、市疾控中心完成监测质量控制考核,包括调查资料、原始记录审核、现场验证等。

    (7)监测过程中,监测内容、方法、要求如有变动,市疾控中心及时与检测机构沟通,按最新通知要求开展监测。

    (6)及时上报数据并反馈调查和检测中发现的问题。检测机构在调查和检测的过程中,及时将调查和监测发现的问题反馈市疾控中心,未及时反馈调查与检测中存在的问题,导致调查不符合要求的,将视为监测工作未完成。同时,按照项目方案和市疾控中心要求,及时完成“公共场所健康危害监测系统”有关信息及数据填报。

    6、结果报告和数据上报

    公共场所危害因素检测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完毕后,1个月内要将收集的调查表原件、检测原始记录(复印件)和报告上报武威市疾控中心(市项目办),并将调查、监测等数据录入监测信息系统。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武威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47.96.223.234:8082)进行报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健康危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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