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局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相关工作代理机构比选项目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局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相关工作代理机构比选项目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相关工作代理机构比选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局 | ||
行政区域 | 雄安新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1月17日15:23 |
开标时间 | 2023年01月31日09:30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彦伟、任硕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152 | ||
采购单位 |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容城县大水办公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常主任0312-*******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冀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区槐中路244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彦伟、任硕139*****152 |
河北冀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相关工作代理机构比选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相关工作代理机构比选项目
项目编号:HBJKZB-2023-1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彦伟、任硕
项目联系电话:139*****15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容城县大水办公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常主任03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冀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彦伟、任硕139*****152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区槐中路244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相关工作代理机构比选项目
比选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比选项目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相关工作代理机构比选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以/ 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局,资金来自/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比选人为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为保障各项目采购依法依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拟启动“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相关工作代理机构比选项目”,通过比选的方式选择3家采购代理机构承担2023年监测工作小组需开展的项目采购代理工作及其他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项目地址:比选人指定地点
服务周期限:自签订政府采购项目代理合同之日起至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束止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每个标段拟采购1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承担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相关工作的采购代理。
第一标段:2023年雄安新区生态环境监控中心房屋租赁项目;项目编号:HBJKZB-2023-102-1
第二标段:2023年雄安新区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BJKZB-2023-102-2
第三标段:雄安1号监测船运行维护和2023年雄安新区余氯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编号:HBJKZB-2023-102-3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需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在省级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3.2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比选,否则比选均无效。
3.4各比选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投报一个或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被推荐一个标段的第一中选候选人。按标段前后顺序(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已被推荐为靠前标段的第一中选候选人,在后续标段评审中将自动失去中选候选人资格。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4. 比选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1月19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石家庄市裕华区槐中路244号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携带(复印件须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①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②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在省级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截图;
③“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截图;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 月31 日9时30分,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河北冀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裕华区槐中路244号)。
5.2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比选人: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局
地址:容城县大水办公区
比选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常主任0312-*******
代理机构:河北冀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槐中路244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彦伟、任硕139*****152
二、开标时间:2023年01月31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标签: 生态环境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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