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城区交通设施规划与建设项目-道路指示牌、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采购招标公告

法库县城区交通设施规划与建设项目-道路指示牌、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法库县城区交通设施规划与建设项目-道路指示牌、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法库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法库县公告时间2023年01月17日16:3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2月07日至2022年12月14日
每日上午:16: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8日09:30
开标地点法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法库县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北楼E区7楼)
预算金额¥24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松
项目联系电话180*****453
采购单位法库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龙山路4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滕源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河区大西路银基大厦325-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0*****453
附件:
附件1标识牌及电子警察文件二次.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法库县城区交通设施规划与建设项目-道路指示牌、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采购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12-07 至 2022-12-14
撰写单位: 辽宁滕源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陈松
(法库县城区交通设施规划与建设项目-道路指示牌、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法库县城区交通设施规划与建设项目-道路指示牌、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项目名称:法库县城区交通设施规划与建设项目-道路指示牌、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400,000.00
最高限价(元):1,4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01包: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采购。计划采购4组,计划总投资140万元,分别安装在柏哈线顺瓷街交叉路口、绥沈线碧水路交叉路口、绥沈线与法关线交叉路口、金牛街碧水路交叉路口4个道口。主要内容:一是信号灯系统,包括LED满盘机动车信号灯及杆、行人灯信号灯及杆、稳压电源、信号机箱、电缆井、地下顶管等;二是电子警察系统,包括高清摄像机、相机专用电源、高亮频闪灯、三合一防雷模块、交流稳压电源、光终端盒、红灯采集数据线、电源电缆、抓拍服务器、红灯采集器等;三是黄字慢闪灯。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02包:道路指示牌采购。计划总投资100万元,分为4类,指示标志(211套)、圆标志(32套)、警示标志(115套)、提示标志(21套)、指令标志(90套)、新立杆(110套)。具体规格型号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07日 16时00分至2022年12月1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2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法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法库县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北楼E区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可加密备份投标文件(U盘/光盘)递交同时执行,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同时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法库县公安局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龙山路47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滕源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河区大西路银基大厦325-9号
联系方式: 180*****453
邮箱地址: **********@qq.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民法哈牛分理处
账户名称: 辽宁滕源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松
电话: 180*****453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标签: 交通设施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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