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项目编号:SJX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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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托里县公安消防大队办公用房扩建工程经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托里县公安消防大队办公用房扩建工程
工程建设地点:托里县公安消防大队院内
建设规模:扩建办公用房116㎡砖混一层
工程造价:暂定24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范围:施工图全部内容
计划开工日期为:暂定2015年7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暂定2015年8月30日 工期(日历天):46天
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4、投标人资格条件: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员及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报名应提供的文件材料:
(1)报名企业的资质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外省队伍进疆备案手续;
(2)施工企业人员: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建造员或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岗位证书及备案证或印章),造价员资格证或造价师注册证;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员(C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名时间:2015年6月25日至2015年7月1日(每天10:00—19:30时,北京时间)
9、报名地点:乌鲁木齐世纪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分公司(塔城市花园街)
10、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人民币贰仟元(2000元)。投标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若非招标人原因,投标人无故中途退出投标活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招标人:托里县公安消防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乌鲁木齐世纪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联系人:钟建华 联系电话:
****-******* 2015年 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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