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康平县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康平县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康平县民政局
行政区域康平县公告时间2023年01月18日01:3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07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1日09:30
开标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以U 盘形式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路华府新天地C4座6层。
预算金额¥25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俊波
项目联系电话024-********
采购单位康平县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康平县迎宾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锦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路168-2号1-6-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
附件:
附件1*****(采购文件)康平县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项目(定稿).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康平县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11-30 至 2022-12-07
撰写单位: 辽宁锦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白俊波
(康平县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康平县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项目名称:康平县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316,000.00
最高限价(元):2,316,000
采购需求:查看

项目概况及主要服务需求内容

(一)服务范围:东关街道社工站、方家镇社工站、西关乡社工站、东升乡社工站、张强镇社工站、柳树乡社工站、沙金乡社工站、胜利街道社工站、小城子镇社工站、二牛镇社工站、海洲乡社工站、北三家子街道社工站、北四家子乡社工站、两家子乡社工站、郝官镇社工站。

(二)服务需求

1.社工站服务内容

(1)开展社会救助服务。协助街道做好社会救助相关工作,包括主动排查发现困难家庭,对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状况走访调查、评估、复核、登记建档,社会救助对象信息管理,开展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等救助政策宣传咨询,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救助资源链接、生活照料及心理疏导等服务,开展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

(2)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配合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入户探访、信息管理、权益维护和健康教育等服务。为有需求的儿童提供心理辅导、康复救助、监护救助、心理辅导等服务,参与涉及相关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社会调查、教育矫治等服务。协助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

(3)开展为老养老服务。对特困供养、农村留守、建档立卡等老年人群体开展健康服务、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社区参与、权益保障等服务。统筹链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涉老社会组织和服务性企业等资源,开展敬老助老服务。

(4)开展社会事务服务。宣传婚姻、殡葬、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等政策法规,倡导婚俗、殡葬改革,开展婚前辅导、婚姻家庭辅导,引导文明节俭办红白事。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

(5)开展社区治理服务。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机构。根据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承接和实施服务项目,促进社会组织、社会资源和各类社区主体有序参与。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在社区参与、社区融合、社区发展等方面发挥作用。

2.社工站人员配置

每个社工站须配备2名及以上驻站社工,入职时年龄40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与社会工作专业相关经历的工作者或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的优先。

3.服务场地要求

场地及基础硬件设施由采购人提供,包括办公用房,电脑,打印机,档案柜,桌椅,文具等,剩余部分必须使用的由中标单位承担。

(三)康平地区社工站服务要求

001包组项目指标:

1.社区调研,根据需求调查结果,撰写需求调查报告1份。

2.困难群体建档率达100%。困难群体探访服务,每个乡镇(街道)社工站不得低于40人包括2名儿童,(每名服务对象探访不少于4次/年)同时健全探访服务档案,服务档案规范完整。

3.开展个案工作,每个乡镇(街道)个案开案不少于10例,每个个案服务次数不低于5次,结案不低于4个。

4.每个乡镇(街道)完成小组活动不少于6个,每个小组参加人员不少于5人,每个小组节数不低于5次。

5.每个乡镇(街道)完成社区活动不少于6场,每次社区活动人数不低于30人。带动社区志愿者不低于30人/街道。各项服务、活动须留存音像资料予以佐证。

6.充分发挥“五社联动”优势,践行两邻理念,通过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培养社区能人领袖等方式,辅助成立社会组织联合会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至少1家备案社区社会组织或备案管理的社区社会组织。

7.民生领域的两邻建设、在舒心就业、幸福教育、健康康平、品质养老方面开展社工服务项目,提供设计方案。

8.经典案例的收集、整理,承接机构开展案例评选活动,梳理出经典案服务案例。

9.每周至少更新一条社工站的活动,宣传内容可围绕社工站服务内容进行,比如社工风采、社工服务心得反思、社工成长历程、社工站的典型案例、服务对象的故事分享、日常活动报道、每月工作简报等。争取在省市、县级媒体宣传的报道。

10.品牌项目服务

(1)困难家庭探访关爱项目,针对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中对高风险对象,在重大变故发生后24小时内走访到位,平时每周走访不少于1次;对重点对象,每月走访不少于1次;对一般对象,每季度走访不少于1次,排摸困难家庭风险隐患,力所能及解决急需困难,帮助链接救助服务,形成一人一档,完成高风险家庭需求调研报告1份,建立高风险家庭数据库,做好数据更新。

(2)空巢老人关爱服务项目,针对空巢老年人开展关爱项目主题活动不少于6次/乡镇(街道)。项目周期内对重点空巢老人提供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综合关爱服务,有需要连接资源的,提供转介服务。

(3)筑邻强基服务项目。充分发挥“五社联动”优势,践行两邻理念,通过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培养社区能人领袖等方式,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至少5家依法登记的社区社会组织或备案管理的社区社会组织,其中慈善公益类不少于2家,社区事务类不少于1家,每个街道培育志愿者不少于50人。

(4)年末将品牌服务项目成果进行转化,将服务内容、做法、经验和为群体带来的变化进行梳理,整理出精品项目手册。

(四)建站标准

1.硬件设施标准。街道为承接主体提供必需的办公场地(不少于15㎡)和设施设备,包括单独办公用房、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相应的文具用品等;有条件的街道可根据服务需求设立个案咨询室、小组活动室等活动场所。

2.制度建设。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有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以及文书档案管理等制度;有服务文书档案、服务对象数据库、服务承诺等。

(五)人员管理

建立人事管理制度、考勤考核制度,及时报送日志、周月总结等进行管理考核;

(六)服务合同。服务合同应明确服务内容、目标任务、服务要求、各方权利义务、绩效评估、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明确因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可变更或解除协议;服务合同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原则上以3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内一年一签。年度评估合格后续签,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

(七)下列服务人员不得提供服务: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被辞退公职未满5年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因疫情防控正在被隔离人员按照沈阳市政府规定执行。

(八)项目管理

县民政局为项目监管主体,督导机构向监管主体报告承接机构工作实施情况、次月工作计划以及相关报表。较大的实施成果以简报形式上报,监管主体有权以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展开督查,实施目标不一致的,有权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有权终止承接机构项目实施。承接机构应当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配合社会审计、社会评估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内一年一签,按年度评估合格后续签,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54,400.00
最高限价(元):154,400
采购需求:查看

项目概况及主要服务需求内容

(一)康平地区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督导总站服务内容

督导总站为依法登记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督导机构将对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承接机构、站点进行督导、培训等。发挥平台作用,协调相关方关系,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满足多方需求。协助配合县民政局做好社工站的管理考核、督导培训、宣传推广等工作,服务各个乡镇(街道)社工站。定期向县民政局汇报社工站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反馈社工站服务进度、满意度并给予相关建议。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月度会议安排,定期对社工站开展走访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需求总结分类,及时跟进指导和向上反馈,对发现的项目执行的共性问题和项目成效经验组织专题探讨。

(二)康平县地区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督导总站工作要求

1.建立乡镇(街道)社工站宣传平台。建立社工站微信平台,分别每周2次以上更新,简报至少每月推送一次。

2.协作县民政局落实沈阳市民政局下发的文件要求,配合县民政局加强对承接机构的资金监管和服务监管。

3.监控项目实施进度。定期召开项目协调会、汇报会,确保社工站服务按计划完成。康平县民政局、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承接机构和全体社工召开项目联席会议,商议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承接机构每月向督导机构提交报告,督导机构每季度向康平县民政部门提交工作报告,县级民政部门通过工作报告了解项目的进度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收并作出批示,结合督导的建议,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

5.负责完成对各社工站的日常运行、业务管理、项目监测、统计、培训督导。统一规范的工作报告模板、数据统计模板、督导培训模板等,以及社工站宣传推广、社工站项目资金财务监管。

6.督导承接机构在中国社会工作网、中国志愿服务网项目登记、注册、活动发布。

7.督导培训社工。为社工安排培训和督导,提升社工的专业服务能力;

8.服务管理。督促社工完成年度专业服务任务指标,及时归拢专业服务痕迹资料,对每个社工的工作进度进行考核。

9.宣传推广。督促社工及时宣传开展专业服务,为民政工作发声,每站点每月至少发表一篇新闻稿,发布平台为自媒体,省市县媒体等。

(三)服务量化要求

(1)支持组织发展

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咨询服务不少于2小时、开展一次理论授课不少于2小时、开展一次集中督导实地指导工作不少于2小时。

(2)专业服务技能提升

演示个案服务:在每个站点开展1个完整的个案服务演示,每个个案服务演示不少于5节,每节服务间隔时间不少于一周,每节服务时长不少于1小时,每节演示后组织研讨不少于1小时。

演示社区服务:在每个站点开展1个活动演示。每个站点活动不少于2节,每次服务时长不少于2小时,每次演示后组织研讨交流时间不少于1小时。

(1) 资源链接

建立服务资料档案。绘制整理站点资源图1幅,调研整理个性化需求,配置服务对象

需求的资源链接。

(四)人员配置

社会工作服务总站须配备2名驻站社工服务人员。驻站社工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与社会工作专业相关经历的工作者或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符合条件的优先聘用。

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和写作能力(可编辑发布新闻稿)、沟通表达能力、组织协调及管理能力、宣传及策划能力。

(五)下列服务人员不得提供服务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被辞退公职未满5年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因疫情防控正在被隔离人员按照沈阳市政府规定执行。

(六)人员管理

建立人事管理制度、考勤考核制度,及时报送日志、周月总结等进行管理考核;

(七)项目管理

县民政局为项目监管主体,督导机构向监管主体报告承接机构工作实施情况、次月工作计划以及相关报表。较大的实施成果以简报形式上报,监管主体有权以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展开督查,实施目标不一致的,有权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有权终止承接机构项目实施。承接机构应当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配合社会审计、社会评估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内一年一签,按年度评估合格后续签,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80,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 项目概况及主要服务需求内容

(一)康平地区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社工站评估机构内容

要求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由不少于3人的单数组成(取得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接受过社会工作本科以上专业教育,且具有1年及以上相关社会工作实务经验的人员不低于三分之一;熟悉社会组织财务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财务人员不少于1名),每年进行两次(中期、末期)对承接机构和督导机构评估。评估内容依据辽民函〔2021〕31号文件(辽宁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评估标准)评估。

(二)康平地区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社工站评估机构工作要求

按照市民政及市级督导机构根据工作要求,对社工站和督导总站每半年开展1次中期评估和末期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评估机构实施开展中期评估,县级民政部门要组织本部门相关领导干部、乡镇(街道)相关负责人、承接机构和全体社工参加中期评估会,在会中作为利益相关方代表,参与评估的过程,并提出需要整改的问题和建议。做好项目的总结和提炼工作,提炼经验,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借鉴。

(三)项目管理

县民政局为项目监管主体,督导机构向监管主体报告承接机构工作实施情况、次月工作计划以及相关报表。较大的实施成果以简报形式上报,监管主体有权以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展开督查,实施目标不一致的,有权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有权终止承接机构项目实施。承接机构应当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配合社会审计、社会评估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内一年一签,合同履约完成情况合格后续签,不合格不予续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包: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002包、003包: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30日 08时30分至2022年12月07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2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以U 盘形式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路华府新天地C4座6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响应)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投标单位(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进行密封和签章。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单位(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二)投标单位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单位(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
(2)因投标单位(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单位(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开标现场投标单位(供应商)须携带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提交最后报价。如未携带CA锁等解密设备由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康平县民政局
地址: 沈阳市康平县迎宾路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锦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路168-2号1-6-7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lnjxztb@163.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锦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303*****82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白俊波
电话: 02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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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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