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式蛋白表达定量分析系统(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数字式蛋白表达定量分析系统(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数字式蛋白表达定量分析系统(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900,000.00
最高限价(元):1,900,000
数字式蛋白表达定量分析系统技术参数(允许进口,1套,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一 主要技术参数
1蛋白质分离原理:根据分子量大小分离蛋白样本。
2制胶:系统无需制胶过程,也不用预制胶。
★3系统无需转膜步骤。
4主机一体式设计:蛋白上样、分离、固定、孵育和检测都在一个单元完成。
5实时监控:蛋白质分离过程实时监控,并以影像形式保存,可随时回放分离过程。
6信号检测方式:化学发光检测、双色荧光检测、总蛋白检测。
7上样方式:自动上样并分离。
8检测自动化:化学发光检测、双色荧光检测、总蛋白检测整合在同一实验步骤里。
9样本通量:≥20个样本通道。
10可同时运行≥20个独立样本。
11各样本通道完全独立。
12样本反应管体积:≤500 nL。
13总蛋白检测样本量:0.6-1.2 μg。
14化学发光检测样本量:0.6-1.2 μg。
15双色荧光检测样本量:2-4 μg。
16总蛋白归一化样本量:0.6-4 μg。
17样本体积:≤3 μL/孔。
18检测分子量范围:2-440 KDa。
★19反应体系:整个检测过程都在样本管中完成,无需转印仪、干燥仪、电泳扫描和印迹单元。
★20运行时间:一次Western运行时间≤3.5小时。
21定量重复性:定量CV≤20%。
22分子量准确性:分子量CV≤15%。
23总蛋白检测动态范围:2-3 log。
24化学发光检测动态范围:3-4 log。
25双色荧光检测动范围:3-4 log。
26总蛋白归一化检测动态范围:2-3 log。
27毛细管规格:5 cm,100 μm,400 nL。
28样本来源:流式分选干细胞、肿瘤微环境样本、激光显微切割样本、流式分选免疫细胞、胚胎发育样本、临床穿刺样本、临床样本库样本等。
29软件功能:
29.1软件控制全自动,无需人工分阶段操作软件。
29.2可自定义样本,设置检测流程。
29.3自动计算蛋白分子量大小、信噪比、百分比和峰面积。
29.4自动给出标准曲线,进行绝对定量分析。
29.5可进行准确的蛋白质表达定量分析的数据计算。
★二 配置
1主机(内置样本管电泳装置,化学发光和荧光检测装置)1台。
2分析软件(包含标准曲线自动拟合功能模块及结果分析和导出功能模块)1套。
3数据处理工作站(中央处理器≥Intel i7,内存≥16G,机械硬盘≥1TB)1台。
4显示器(≥21英寸)1台。
三 售后服务
★1整机免费质保三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到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如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经销商投标须提供);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若非医疗器械须提供非医疗器械说明。 (2)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须提供生产厂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05日 08时30分至2022年12月08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1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递交形式为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投标报名和采购文件下载。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提交以U 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5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邮箱地址: syzbzx02@163.com
开户行: 建设银行浑南东路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晓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