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防疫物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2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防疫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64,000.00
最高限价(元):364,000
医用防护口罩(N95)
1.符合GB*****-2010《医用防护口罩》行业标准要求。
2.折叠型,耳挂式/头戴式;防护口罩为独立包装,且包装标志上有灭菌字样。经环氧乙烷灭菌,其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超过10ug/go。
3.产品接触皮肤处为无害和不易引起过敏的PP材料,口罩分为5层,由3层无纺布+2层过滤层(熔喷布)制成有良好的面部密合性,表面无破洞、污渍,可折叠具有可调节性。
4.口罩覆盖佩戴者的口鼻部,配有鼻夹,贴合鼻部位有凝胶海绵。头带为非乳胶材质,每根口罩带与口罩体连接点的断裂强力应不小于10N。
5.①过滤效果:在气体流量为85L/min情况下,口罩对非油性颗粒过滤效率≥95% 。
②气流阻力:在气体流量为85L/min情况下,口罩的吸气阻力不得超过343.2Pa(35mmH0)。
③合成血液穿透:将2ml合成血液以10.7kPa(80mmHg)压力喷向口罩口罩内侧不应出现渗透。
④表面抗湿性:口罩外表面沾水等级应不低于GB/T4745-1997中3级的规定。
⑤阻燃性:所用材料不应具有易燃性。续燃时间应不超过5S。
⑥密合性:口罩设计应提供良好的密合性,口罩总适合因数应不低于100。
6、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7、保质期2年以上。
医用外科手套
1、一次性使用灭菌橡胶外科手套7.5号、8号,天然橡胶胶乳制成,独立包装;符合GB7543-2006标准; 2、麻面、无粉; 3、采用环氧乙烷灭菌,无菌提供;环氧乙烷残留应灭菌橡不超过10ug/ g; 4、符合国家 GB-7543-2006《一次性使用医用橡胶外科手套》标准。 5、性能指标 长度:≥280;最大力国标老化前:≥12.5,最大力内控老化前:平均18—19;最大力国标老化后:29,5;最大力内控老化后平均16-17;断裂伸长率国标老化前:≥700%;断裂伸长率内控老化前:860-880%;断裂伸长率国标老化后:≥550%;断裂伸长率内控老化后:840-860%;定伸300力国标老化前:≤2.0;定伸300力内控老化前:13左右;针孔外观国标:1/50;拉伸性能:老化前扯断力≥12.5N,老化前扯断伸长率≥700%;老化后扯断力≥9.5N。老化后扯断伸长率≥550%;老化前300%定伸负荷最大值≤2.ON。 6、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7、保质期2年以上。
医用隔离鞋套
1、一次性医用隔离鞋套,隔离鞋套应干澡、清洁、无霉斑、表面无明显疵点、无破损、无异常气味和异物; 2、设计结构合理,穿脱方便,结合部位严密,脚踝和脚口采用弹性收口; 3、符合 YY /T1633—2019相应要求,抗合成血液穿透性>3级,表面抗湿性>3级; 4、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5、保质期2年以上。
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1.产品符合YY0469-2011《医用外科口罩》行业产品标准
2.用于医务人员或相关人员的基本防护,由两层无纺布、过滤层(熔喷布)、口罩带制成,配有可调节鼻夹,鼻夹长度不小于 8.0cm.有良好的贴合程度。 口罩带戴取方便,每根口罩带与口置体连接点出的断裂强力。
3.细菌过滤效率(BFE):口罩的细菌过滤效率不小于 95%;颗粒过滤效率口罩对非油性颗粒的过滤效率用不小于30%;合成血液穿透:2mL合成血液以16.0kpa(120mmHg)压力喷向口罩样品外侧面后,口罩内侧面不出现渗透。通气阻力:口罩两侧面进行气体交换的通气阻力不大于49Pa/Cm2。阻燃性能:口罩材料采用不易燃材料,口罩离开火焰后燃烧不大于5s;微生物指标:细菌菌落总数 CFU/g≤100,不存在大肠杆菌、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真菌等。
4.有第三方检测报告。
5、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6、保质期2年以上。
医用隔离面罩
1.面屏表面光滑,无划痕、波纹、气泡、杂质。头箍具有良好的弹性,泡沫条表面柔软光滑无锐角。
2.面屏尺寸:长(160-300)mm×宽(50-260)㎜,允差±10%;面屏可见光透射比不低于90%。
3.面罩具有抗冲击性、抗坠落性。在67℃±2℃的水中,保温3min不变形。面屏雾度应≤10%。
4、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5、保质期2年以上。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8小时内(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并提供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提供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及备案信息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8日 08时30分至2022年12月01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2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02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号楼25层)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自行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文件、报名,参与投标。 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的要求,取消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文件。投标供应商代表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前,须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签到登记。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大东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大东路太川巷3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座25层
邮箱地址: hs_huazhao@163.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奥体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