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中心医院清洗工作站、全自动内镜洗消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许昌市中心医院清洗工作站、全自动内镜洗消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许昌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对许昌市中心医院清洗工作站、全自动内镜洗消机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许昌市中心医院清洗工作站、全自动内镜洗消机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YLZB-HNZC-C*******号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内镜清洗工作站2套(含1套胃镜清洗工作站,1套肠镜清洗工作站)、全自动内镜洗消机2台(详见磋商文件)。
(五)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六)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00元,超出最高限价的响应无效。
(七)交付(服务、完工)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历天。
(八)交付(服务、完工)地点:许昌市中心医院鹿鸣湖院区。
(九)质保期:整套设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原厂保修期不低于2年。
(十)分包:不允许。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磋商人为产品制造商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外制造商除外);磋商人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时,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投标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经营备案凭证属合并办理,则提供合并办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采购清单技术规格及参数且为注册标准更高的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
(四)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竞争性磋商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磋商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2月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式:请严格按照医院报名要求准备报名资料,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汇总成一个pdf格式)发送至医学装备部邮箱并电话告知:shebeike*******@163.com,电话:0374-*******。逾期报名或报名资料不完整,采购人不予受理。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获取:请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及时与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联系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联系人、联系电话、《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汇总成一个pdf)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xiaofeng********@126.com,并电话告知报名。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一)磋商时间:2023年2月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二)磋商地点: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芙蓉大道芙蓉商务中心1号楼21层2117室。
本次开标不再邀请应答人代表现场参加开标,开标现场由监督人员全过程监督并全程录制音视频备查。
请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投标公司于2023年2月1日17时30分之前将密封完好的纸质应答文件邮寄至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芙蓉大道芙蓉商务中心1号楼21层2117室,必须使用顺丰寄付,许昌本地投标单位可选顺丰同城急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许昌市中心医院官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许昌市中心医院
地址:许昌市文轩路666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4-*******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芙蓉大道芙蓉商务中心1号楼21层2117室
联系人:丁玉娟
联系电话:176*****811
附件1:报名要求
报名要求中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法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其余资料可为复印件加盖报名公司公章的扫描件。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及时与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联系获取招标文件。逾期报名或报名资料不完整,采购人不予受理。联系人丁女士,电话176*****811。
序号 | 资格审查因素 | 说明与要求 |
1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企业投标提供)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投标提供) (3)执业许可证。(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投标提供) (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投标提供) (5)自然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投标提供) (6)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投标提供) 注:仅需提供序号(1)~(6)其中之一即可。 |
2 | 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 | (1)供应商是法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本单位: ①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新成立公司从成立之日算起); 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③其中之一即可。 (2)供应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本单位: ①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③其中之一即可。 |
3 | 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 | 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免税) |
4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5 |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①与本项目投标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用工合同等; ②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声明(承诺函或声明格式自拟)。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②其中之一即可。 |
6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按照磋商文件提供格式填写。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
7 | 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 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的具体要求为: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查询渠道: 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④“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仅查询社会组织); (2)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采购人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供应商无须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屏。经采购人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
8 | 投标人须具备的特殊 资质证书 | 磋商人为产品制造商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外制造商除外);磋商人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时,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投标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经营备案凭证属合并办理,则提供合并办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采购清单技术规格及参数且为注册标准更高的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9 | 产品资料 | 若产品属于医疗设备管理需提供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否则不需提供。 |
10 | 联合体协议 | 磋商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
11 | 供应商身份证明及授权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人响应提供) (2)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非法人响应提供) 注: ①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供应商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应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应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应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③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无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1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供应商提供与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并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
13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 供应商提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
附件2:技术参数: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内镜清洗工作站(含1套胃镜清洗工作站,1套肠镜清洗工作站) | 1、主体及背板材质要求:采用高分子复合材料,整体热合吸塑成型。 2、清洗槽要求:采用防泛水设计,清洗槽底部设计应减少内镜与槽体的接触面积,提高清洗浸泡的效果。 3、槽盖材质要求:采用透明材质一次成型,配有手柄。 4、清洗槽规格尺寸及数量要求:方槽内尺寸:≥长550mm×宽500mm;清洗消毒工作站需两个初洗槽,两个酶洗槽,两个消毒槽。(其余所有未写明2套共需的参数均为单套的要求) 5、干燥台规格尺寸及数量要求:干燥台尺寸:≥长1800mm×宽650mm;干燥台数量4个。(其余所有未写明2套共需的参数均为单套的要求) 6、柜门功能要求:防水耐腐蚀,易清理;柜门采用上挡板和下柜门分体设计,柜门可以实现自动闭合到位。 7、全自动灌注器要求:采用隐藏式后置设计,一键式操作,方便快捷。 8、控制器要求:采用液晶触摸显示屏,每个清洗槽均设置显示屏,触摸控制按键。 9、水质过滤器要求:对末洗槽内镜的灌流和冲洗提供符合规范要求的过滤水,防止交叉感染,过滤型水处理器为0.2μm,产出水质符合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用水要求。 10、排污型水质处理器要求:安装于设备总水源处,过滤水源中的杂质、水锈等异物,外罩采用不锈钢材料,具备排污功能。 11、水源控制要求:自动和手动两种控制方式。 12、不锈钢水龙头要求:每个清洗槽配一个水龙头,采用不锈钢材质,有冷热水接口,冷热水开关独立控制。 13、落水器要求:采用高分子复合材料,耐腐蚀。 14、空压机要求:采用医用低噪音无油空压机,有主动散热、自动排水功能,供气量:120L/min。 15、中心气体处理器要求:分离空气中的油污、水分,提高干燥台上干燥气体的清洁度,具有自动调节气压和自动过滤水分的功能。 16、空气过滤器要求:对气枪及内镜管腔注气提供洁净空气,防止交叉感染,过滤精度为0.2μm。 17、水枪、气枪要求:每个清洗槽及干燥台上均配备水枪、气枪,采用不锈钢材质,耐受压力0-0.7MPa。 18、管道自身消毒功能要求:能对终末漂洗用水管道定期消毒,消毒对象至少包括0.2μm过滤滤芯、终末漂洗水枪及水枪管道、水龙头及灌流系统管道,保障内镜清洗用水水质符合WS507-2016中菌落数≤10cuf/100mL的要求,保障内镜洗消效果。管道自身消毒结束后可自动冲洗内部管道,防止消毒液残留。 19、全自动内镜测漏器要求:隐藏式后置设计,一键启动,操作简便。 20、自动供酶要求:自动添加清洗酶,配带液位检测功能,清洗酶用完后,自动报警提示,具备酶液不足报警提示功能。 21、消毒液隐藏要求:动态管理消毒液,防止消毒液有毒气体挥发,每日清洗消毒结束后,将消毒液放入位于柜体内的密闭桶中,次日清洗时只需按动开关即可将消毒液吸入消毒槽中,过期的消毒液可自动排入排污管道。 22、追溯功能要求:设备应预留追溯端口,方便后期上追溯系统使用。 |
全自动内镜洗消机 | 1、处理镜子数量要求:每次可处理2条及以上软式内镜。(若只需洗消1条内镜,酶洗液与消毒液不能产生浪费) 2、消毒液要求:消毒液开放选择,可以使用万福金安消毒液、邻苯二甲醛消毒液、过氧乙酸消毒液等多种消毒液种类。 3、测漏功能要求:采用具有全程内镜测漏监控装置。 4、自身消毒要求:设备能够对全管道、槽体进行消毒而且能够对终末漂洗水过滤器反向消毒。 5、阳性消毒程序要求:应具有该功能,可用于阳性传染病人检查后的内镜,强化消毒效果。 6、酒精灌注功能要求:应具有此功能,辅助干燥。 7、双级喷淋清洗功能要求:设有底部和顶部两级喷淋装置,消除槽内清洗死角。 8、消毒剂加热功能要求:对消毒剂自动加热并显示加热温度,提高消毒效果和效率。 9、消毒剂自动取样功能要求:设置消毒液自动取样按钮,通过独立的消毒液取样泵控制,可实现消毒液的自动取样,以降低消毒液对操作人员的危害。 10、消毒剂添加排放要求:设备自动对消毒液进行添加和排放。 11、全封闭消毒要求:采用电动推杆压紧密封胶条的全封闭结构,消毒剂气味不向外泄露,最大限度保护操作人员健康。 12、无菌水漂洗要求:内置0.2μm无菌水过滤器,消毒后使用0.2μm过滤器过滤的无菌水漂洗,避免不干净的漂洗水再次污染消毒好的内镜,产出水质符合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用水要求。 13、报警功能要求:具有消毒剂不足报警、清洗液不足报警、酒精不足报警和水压低报警。 14、消毒次数记录功能要求:每完成一次清洗消毒流程,自动记录洗消次数。 15、数据打印要求:打印每一条内镜清洗消毒的过程数据,打印内容至少包括:操作员编号、程序名称、洗消日期、洗消时间、阶段名称、阶段时间。 16、追溯功能要求:设备应预留追溯端口,方便后期上追溯系统使用。 17、触摸屏要求:采用≥5寸彩色触摸屏显示。 18、程序运行倒计时功能要求:具有设备倒计时功能,便于观察程序剩余时间,方便操作人员协调内镜洗消工作。 19、一键启动功能要求:程序具有一键启动功能,节省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20、显示屏显示内容要求:能够显示运行过程的程序名称、洗消日期、运行阶段名称和阶段计时。 21、开门方式要求:自动门,并设有脚踢开门,避免开门后,拿取消毒完毕的内镜时产生二次感染。 22、门材质要求:采用钢化玻璃门,可以清晰观察镜子的清洗消毒情况。 |
标签: 、全自动内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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