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绿色石化基地三期围填海工程可行性研究等相关前期专题
舟山绿色石化基地三期围填海工程可行性研究等相关前期专题
本招标项目舟山绿色石化基地三期围填海工程可行性研究等相关前期专题的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舟山石化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万事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sztb.gov.cn)。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服务期限2.1.项目概况:舟山绿色石化基地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大小鱼山海域,三期围填海范围包括远期规划的15平方公里及东北区约3平方公里(B区),通过促淤、围垦方式形成陆域,为基地三期提供建设用地。
2.2.招标范围:舟山绿色石化基地三期围填海工程(含B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前期专题报告编制工作,具体内容包括前期资料准备、相关支撑性专题报告编制、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石化基地三期平面形态及建港条件研究报告编制、堤身结构及回填料研究报告编制、配合建设单位办理各报告的评审、报批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对各报告的审批等。
(1)前期资料准备,包括但不限于:水文观测(含海洋水文四季)、地形测量、波浪观测(一年)、地质勘察、围填海工程填充物质检测、生态调查(浮游生物、底栖生物、潮间带生物、渔业资源、沉积物调查等)(四季)、鸟类调查与影响分析专题(四季)、海岛现状调查、数模(含海床稳定冲淤演变分析)、海床稳定冲淤演变分析专题、渔业资源承载力及海洋生物毒理专题、排污口选址论证及海域水环境容量专题等,还须考虑鱼山一二期围填海工程的现状情况并结合鱼山三期围填海工程审批范围,做好鱼山一二期围填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渔业资源影响等内容的回顾性评价,以上所有相关内容均需满足相关支撑性专题报告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审批需求;
(2)相关支撑性专题报告编制,包括但不限于: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生态修复方案、利益相关者解决协议或方案、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方案、无居民海岛使用论证报告、无居民海岛单岛规划报告、海洋环评报告(开工前置)、通航安全咨询报告、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初设前完成)、物模(整体物模、波浪断面模型试验)等,以上所有相关内容均需满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需求;
(3)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石化基地三期平面形态及建港条件研究报告编制、堤身结构及回填料研究报告编制,并与相关支撑性专题报告进行同步修改;
(4)配合建设单位办理各报告的评审、报批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对各报告的审批。
2.3.服务期限要求:
(1)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初稿须在签订合同之后1个月内完成,送审稿须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前期资料准备完善后1个月内完成;
(2)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的前期资料准备(含地质勘察、地形测量、水文观测)须在签订合同之后4个月内完成;
(3)相关支撑性报告前期资料准备:须在签订合同之后根据招标人要求适时启动,具体时间自相关支撑性报告启动之日起,在12个月内完成。
(4)相关支撑性专题报告编制:送审稿须在签订合同之后根据招标人要求适时启动,具体时间自相关支撑性报告前期资料准备完成后,在4个月内完成;报批稿须在相应的评审会后1个月内完成;
(5)配合建设单位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对各报告的审批直至取得相应的批复文件;
(6)前期资料准备、相关支撑性专题报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须按照本行业主管进度及招标人要求分步推进。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同时具备下列①②项资质或具备①②项资质组成的联合体: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运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海洋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投标人还应在业绩、人员、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咨询能力,并符合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3.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任务的单位)须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备案(服务范围至少包含: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专业的项目咨询)。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运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分工以及权利义务等事项。(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前须自行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进行网上注册后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于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1月29日,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注册相关事宜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
4.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网上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8日9时0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至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55号四楼 (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同幢西边))。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sztb.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舟山石化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浙江省舟山市临城新区舟基大厦13楼
联 系 人:黄晶晶
联系电话:058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万事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舟山市临城千岛路171号建设大厦A座1706室
邮政编码:******
联系人:蒋惠飞
电话:0580-*******
传真 0580-*******
电子邮箱:*********@qq.com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招标名称 |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舟山绿色石化基地三期围填海工程可行性研究等相关前期专题 |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同时具备下列①②项资质或具备①②项资质组成的联合体: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运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海洋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任务的单位)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备案(服务范围至少包含: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专业的项目咨询)。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企业业绩要求 |
舟山绿色石化基地三期围填海工程可行性研究等相关前期专题 | 1、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申请报告或工可或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国内海上围海造地工程或海上工程(含围海造地)的项目申请报告或工可或设计业绩。 2、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审查或批复时间为准),完成过国内沿海岸线建港条件研究或港口作业区规划业绩。 3、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国内海上工程勘察业绩。 |
注:1、上述(1)业绩证明文件需同时提供:①合同协议书、②批复文件;上述(2)业绩证明文件需同时提供:①合同协议书、②批复或审查文件。若上述证明材料中未体现工程技术标准的,还需提供项目业主(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上述(3)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勘察报告关键页。
3、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业绩(1)(2)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附件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企业信誉要求 |
舟山绿色石化基地三期围填海工程可行性研究等相关前期专题 |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的情形; 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注: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的日期为准。
附件4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 企业财务要求 |
舟山绿色石化基地三期围填海工程可行性研究等相关前期专题 | 无 |
附件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1.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联合体投标的,须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
注:
1、应附相关资料:①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复制件; ②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附件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标段 | 其他要求 |
舟山绿色石化基地三期围填海工程可行性研究等相关前期专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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