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希望社区蔬菜大棚改造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SHZB2023-00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伊吾县
一招标条件
本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希望社区蔬菜大棚改造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衔接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90 万元,招标人为伊吾
县淖毛湖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更换棉帘 2040 条34 座大棚棚膜及 24 座棚内通道建设等 。详见项目工程量清
单及预算编制说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希望社区蔬菜大棚改造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希望社区蔬菜大棚改造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 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
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同时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4.自治区外企业投标,应在新疆工程建设云完成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报送,通过自治区
住房城乡建设厅确认,并在新疆工程建设云可查询企业及企业人员报送信息。拟投项目经理
须为报送信息中人员。
5.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未被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
处于处罚执行期内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
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和门户网站公开的信用评价结果的查询截图提供网页截图,时间
截止到投标截止日之前。 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和门户网站公开
的信用评价结果为 C 级的潜在投标单位依法予以限制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1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1 月 29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所需提供证件为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埠
企业提供新疆工程建设云上打印的企
业信息报送册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近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若
法人开标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考核证B 证建造师近一个月社
保建造师个人无在建项目企业书面承诺书,信誉要求截图。以上资料除提供加盖公章的
彩色扫描件外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 份到哈密市伊州区益寿路曙光新村 2 巷 12 号
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2 月 08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实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哈密市伊州区益寿路曙光新村 2
巷 12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2 月 08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实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哈密市伊州区益寿路曙光新村 2
巷 12 号
七其他
发布媒体及公告期限: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日历天。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吾县淖毛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
联 系 人:李道一
电 话:1534992371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实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密市伊州区迎宾大道曙光新村 2 巷 12 号
联 系 人: 麦工
电 话: 18299901370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