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海洋局关于上海临港滨海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用海公示
上海市海洋局关于上海临港滨海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用海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上海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我局受理了上海临港滨海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海域使用申请,现对该项目用海情况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上海临港滨海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申请海域使用权人:上海市海洋管理事务中心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主体:国家海洋局东海信息中心
申请范围及面积:本项目位于上海浦东新区芦潮港水闸东导堤至南汇东滩四期大堤,于2022年5月获得用海批复,因部分用海单元调整及布局优化,申请用海变更,变更后本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不变。用海内容包括已有消浪坝修复、人工鱼礁群、牡蛎礁群、低滩湿地泡、生态管护栈道、生态监测站、通量塔、专用标志、水文标尺、植被种植区和施工临时设施,新增的用海内容为水文标尺。本项目用海类型为“特殊用海”中的“其他特殊用海”,用海面积由241.6788公顷申请变更为310.4517公顷,用海方式主要包括透水构筑物用海及防护林种植用海。
申请用海期限:用海期限不变。消浪坝修复、人工鱼礁群、牡蛎礁群、生态管护栈道、生态监测站、通量塔、专用标志等构筑物申请用海期限仍为32年,植被种植区申请用海期限仍为4年,施工临时设施申请用海期限仍为2年。新增用海内容水文标尺申请用海期限32年。
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下载本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如对该海域使用有疑义,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邮寄或传真至上海市海洋局行政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上海市江苏路389号610室;邮编:******
传真:********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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