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侦设备2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刑侦设备2招标公告
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DZB-CH15063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舒兰市人民检察院刑侦设备采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舒兰市检察院,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内容: 计算机取证塔、身心监护仪、音视频采集设备、车辆跟踪器(详见招标文件);
2.2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供货;
2.4质量标准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具体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2.5本项目具体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条款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销商或厂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国境内注册)、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经销商投标的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经销商参与投标。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请申请人于2015年6月30 日至2015年 7月6日(法定节假日以及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开户许可证(以上证件需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格证书到吉林国敦集团世邦工程造价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34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500 元/本,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22日9时30分。
地点:吉林国敦集团世邦工程造价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34号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采购人:舒兰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林主任
联系电话:159*****19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国敦集团世邦工程造价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34号
联 系 人:崔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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