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电视会议保障设备

机动电视会议保障设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行政处罚;6.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未处于军委、军兵种装备采购主管部门或政府采购禁止采购期内;7.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9.通过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若本条资格证书与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两证合一,则仅需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10.具有二级(或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且证书有效(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或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11.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且承制装备承制范围涵盖本项目相关采购内容(以投标人提供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副本为准);尚未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含过期复审),但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且承制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企业,须出具军委或军兵种装备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主管部门证明其已审查通过的证明文件(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对于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不在有效日期或副本范围未涵盖所投项目的单位,投标文件中应包含军委或军兵种主管装备承制资格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续审、扩大范围审查或重大事项专项审查等相关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按不具备承制单位资格处理);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技术规范

1.机动便携式视频会议保障设备(中心级)

(一)总体要求:

1)具有视频路由、视频监视、音频路由、音频监听、音频扩声、远程视频会议、集中控制功能;

2)具有高集成度和灵活性,具有小型化、一体化及多功能多媒体交互特性;

★3)视频会议功能模块可与本级现役主用设备兼容互通;

4)支持E1和IP两种组网方式;

5)支持2个会议模块同时运行,可独立控制;

★6)模块化结构,模块间通过背板连接实现数据交换和信号传输,功能模块支持在线热插拔,易于维护;

7)采取集中供电模式;

8)工作温度:-5℃~40℃;

9)工作相对湿度:10%~90%;

10)配备专用防护外箱,存储温度:-20℃~60℃;

11)会议模块MTBF: T≥1440h;

12)适应海拔高度上限: ≥4000m。

13)整机重量≤70Kg;

14)整机尺寸(高*长*宽)≤700*600*600mm。

(二)会议功能1:

1)具有远程视频会议功能,可与本级现役主用设备互联互通互控,无缝兼容;

★2)支持IP/E1会议模块组网接入功能,支持2M、4M带宽组网;

3)接口:≥1组HDMI视频输入/输出接口,≥1组SDI视频输入/输出接口,≥1组音频输入/输出接口;

4)线路接口:≥4组E1接口,≥1个RJ45网络接口;

5)支持H.320/H.323/SIP协议;

6)支持H.239双视频流会议;

7)视频分辨率支持1080P60,向下兼容;

8)支持环回测试功能,PING功能、IP地址冲突检测,系统日志、上电自检、丢包指示、IP远程升级等功能。

(三)会议功能2:

1)具有远程视频会议功能,可与本级现役主用设备互联互通互控,无缝兼容;

2)支持IP会议模块组网接入功能,支持≤4M带宽组网;

3)接口:≥1个SDI视频输入接口,≥1个DVI视频输出接口,≥1组标准音频输入/输出接口,≥1个RS485控制接口,接口形式为RJ45网络接口;

4)线路接口:≥1个RJ45网络接口;

5)支持SIP协议;

6)视频分辨率支持1080P60,向下兼容。

(四)视频矩阵功能:

1)具有高清视频信号无缝路由切换功能;

2)外部不少于12路视频接口,单卡单路,输入/输出板卡自动识别,输入、输出数量组合可灵活选择,SDI输入支持环出功能;

3)输入/输出视频接口支持HDMI、VGA、DVI、SDI、HDBaseT等;

4)输出分辨率支持1080P60,并向下兼容,输出视频格式支持可调,支持EDID功能、字符叠加功能、自定义命名功能。

(五)音频处理功能:

1)具有音频信号混音处理功能;

2)具有反馈抑制功能、回声消除功能;

★3)外部音频接口:≥4个卡侬平衡音频输入接口,≥2个莲花非平衡音频输入接口,≥2个卡侬平衡音频输出接口,≥2个莲花非平衡音频输出接口;

4)频率响应: 20~20kHz (±1dB);

5)具有音频监听外放,具备转接耳机监听功能。

(六)功放功能:

1)具有功放扩声功能;

2)外部接口≥2个Speakon音箱接口,额定输出功率不低于250W*2;

3)负载阻抗支持8Ω/4Ω;

4)频率响应:20Hz~20KHz(±1dB);

5)支持短路、过热、过载、过流保护功能。

(七)集中控制以太网功能:

1)具有统一控制功能,可实现视频切换、音频路由、音量加减、静音、监视屏显示控制等功能;

2)具有外部摄像机控制功能;

3)内嵌式操作系统,支持自定义编程;

4)具有以太网传输功能;

5)外部接口:具有RJ45以太网接口;

6)网络传输速率支持10/100/1000Mbps。

(八)电源功能:

1)具有集中供电功能;

2)具有双冗余热备份电源;

3)电源输入适应范围 220VAC(-15%--+10%);50Hz±2Hz。

(九)显示预监功能:

1)具备可翻转监视屏,屏幕尺寸≥17英寸,最大旋转角度≥120°,可同时监视视频≥4路;

2)具备触摸控制屏,屏幕尺寸≥9英寸;

3)具备快速音量调节旋扭,可对音量增、减、静音进行调节设置,具有音量调节指示灯。

(十)航空运输箱及内框

1)具备专用防护运输箱,配备4个滚轮,防护运输箱具有防尘、防雨、防震功能;防尘功能符合《GJB150.12A-2009军用装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方法第12部分:沙尘试验》中相关规定要求;防雨功能符合《GJB150.8A-2009军用装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方法第8部分:淋雨试验》中相关规定要求;防震功能符合《GJB150.16A-2009军用装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方法第16部分:振动试验》中相关规定要求;

2)内框为铝合金材质金属框架,模块化结构,模块插卡槽位≥10个,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

3)具备内嵌式高清摄像头;

4)具备整机散热功能,风扇数量≥2个,风扇具备防尘功能;

2.机动便携式视频会议保障设备(末端级)

(一)总体要求:

★1)具有视频路由、视频监视、音频路由、音频监听、音频扩声、远程视频会议、集中控制功能;

2)具有高集成度和灵活性,具有小型化、一体化及多功能多媒体交互特性;

★3)视频会议功能模块可与本级现役主用设备兼容互通;

4)支持E1和IP两种组网方式;

★5)模块化结构,模块间通过背板连接实现数据交换和信号传输,功能模块支持在线热插拔,易于维护;

6)采取集中供电模式;

7)工作温度: -5℃~40℃;

8)工作相对湿度:10%~90%;

9)配备专用防护外箱,存储温度:-20℃~60℃;

10)会议模块MTBF: T≥1440h;

11)适应海拔高度上限: ≥4000m。

12)整机重量≤55Kg;

13)整机尺寸(高*长*宽)≤700*600*400mm。

(二)会议功能:

1)具有远程视频会议功能,可与现役设备互联互通互控,无缝兼容;

★2)支持IP/E1会议模块组网接入功能,支持2M、4M带宽组网;

3)接口:≥1组HDMI视频输入/输出接口,≥1组SDI视频输入/输出接口,≥1组音频输入/输出接口;

4)线路接口:≥2组E1接口,1个RJ45网络接口;

5)支持H.320/H.323/SIP协议;

6)支持H.239双视频流会议;

7)视频分辨率支持1080P60,向下兼容;

8)支持环回测试功能,PING功能、IP地址冲突检测,系统日志、上电自检、丢包指示、IP远程升级等功能。

(三)视频矩阵功能:

1)具有高、标清视频信号无缝路由切换功能;

2)外部不少于6路视频输入接口,外部不少于2路视频输出接口。接口类型支持SDI、DVI等;

3)输出分辨率支持1080P/60,输出视频格式支持可调,并向下兼容,支持EDID功能、字符叠加功能、自定义命名功能。

(四)音频处理功能:

1)具有音频信号混音处理功能;

2)具有反馈抑制功能、回声消除功能;

3)具有平衡音频和非平衡音频输入输出接口,平衡音频接口支持幻象供电。

4)外部音频接口:≥4个平衡音频输入接口,≥1个非平衡音频输入接口,≥2个平衡音频输出接口,≥1个非平衡音频输出接口;

5)频率响应: 20~20kHz (±1dB);

6)具有音频监听外放,具备转接耳机监听功能。

(五)功放功能:

1)具有功放扩声功能;

2)外部接口≥2个Speakon音箱接口,额定输出功率不低于250W*2;

3)负载阻抗支持8Ω/4Ω;

4)频率响应:20Hz~20KHz(±1dB);

5)支持短路、过热、过载、过流保护功能。

(六)集中控制功能:

1)具有统一控制功能,可实现视频切换、音频路由、音量加减、静音、监视屏显示控制等功能;

2)具有外部摄像机控制功能;

3)内嵌式操作系统,支持自定义编程;

4)具有以太网传输功能;

5)外部接口:具有RJ45以太网接口,具有摄像机控制接口;

6)网络传输速率支持10/100/1000Mbps。

(七)录播功能:

1)具有音视频录制、存储和播放功能;

2)存储容量≥500GB SSD硬盘;

3)支持触控屏和管理软件控制方式,包括录制、播放、更名、锁定、删除、检索等。

(八)电源功能:

1)具有集中供电功能;

2)输出功率≥400W;

3)输入电压适应范围:220VAC (-15%~+10%),50Hz±2Hz。

(九)显示预监功能:

1)具有触控监视屏,支持视频监视和触控操作同屏展现,屏幕尺寸≥15英寸,实现对各功能模块的统一控制和管理;

2)具备快速音量调节旋扭,可对音量增、减、静音进行调节设置,具有音量调节指示灯。

(十)航空运输箱及内框:

1)具备专用防护运输箱,配备4个滚轮,防护运输箱具有防尘、防雨、防震功能;防尘功能符合《GJB150.12A-2009军用装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方法第12部分:沙尘试验》中相关规定要求;防雨功能符合《GJB150.8A-2009军用装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方法第8部分:淋雨试验》中相关规定要求;防震功能符合《GJB150.16A-2009军用装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方法第16部分:振动试验》中相关规定要求;

2)内框为铝合金材质金属框架,模块化结构,模块插卡槽位≥6个,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

3)具备内嵌式高清摄像头;

4)具备整机散热功能,风扇数量≥2个。


二、采购数量及预算

1.机动便携式电视会议保障设备(中心级),预算单价45万元,采购数量20套,预算总价900万元;

2.机动便携式电视会议保障设备(末端级),预算单价25万元,采购数量38套,预算总价950万元。


三、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方式

1.供应商可在公示期内对本项目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提交《意见反馈表》(格式自拟)及时向我单位以书面方式提出意见建议,提出意见建议应当理由充分、详细具体、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单位名称并逐页盖章,必要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发送至lihy@sstc20.com或现场递交。

2.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采购人进一步论证完善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后续采购工作,采购人不作书面回复。本次需求公示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文件为准。

此次公示相关信息仅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上发布,公示期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海宇,183*****187

邮箱:lihy@sstc20.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1层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61*****398********.shtml"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www.weain.mil.cn//cgxq/jdxq/161*****398********.shtml
,北京市,海淀区

标签: 机动 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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