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自来水提升改造项目监理
兴隆县自来水提升改造项目监理
兴隆县自来水提升改造项目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自来水提升改造项目监理已由 兴隆县行政审批局以兴审批投字[202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隆县开源水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隆县开源水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新建工程建设兴隆县雾灵山第二水厂工程,主要包括兴隆县雾灵山第二水厂及配套水源地、输水管网建设,其中:第二水厂拟占地面积*****.72㎡,总建筑面积3315.09㎡,建设水厂调度中心、车间及泵房、配电室及附属建筑,购置相关配套设备;购置八道河水库取水工程相关取水设备;铺设输水管网***** 米;兴隆县县城供水开发区调峰泵站工程拟占地面积2000㎡,总建筑面积1271.57㎡,建设地下建筑包括泵房、加氯间、变配电室及附属用房,购置相关配套设备,铺设泵站进出水管道 250 米。(2)改造提升对第三水源、第五水源、第六水源及黄酒馆水源地进行升级改造、附属设施及对城区户表共*****户进行升级改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1-19 09:00至2023-01-3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2-21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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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自来水提升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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