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靖宇县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靖宇县2018年度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靖宇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八年三月
目录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1
(一)计划的目的及意义..........................1
1、计划的目的 .............................1
2、计划的意义 .............................1
(二)编制依据 ..................................2
2、有关技术规范 ...........................3
3、有关计划、规划........................3
(三)计划范围...................................4
(四)计划期限 ...................................4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5
(一)指导思想....................................5
(二)编制原则....................................5
三、计划指标与配置................................6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6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6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6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时序........................7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8
四、供应导向 .....................................8
(一)严格生态保护,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8
(二)科学规划,优化空间布局......................9
1、加强土地供应区域分类指导 ................9
(三)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9
(四)优化要素配置,提升资源管理能力.............10
(五)鼓励政策................................10
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11
(二)健全土地储备运行机制,加强政府对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能力......................................11
(三)建立计划执行情况的动态跟踪管理和定期分析制度....11
(四)建立计划执行监督和奖惩度.................. 11
附件:
1、靖宇县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靖宇县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一、供地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一)计划的目的及意义
1、计划的目的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和推动振兴吉林发展的关键之年,也是靖宇县坚持“绿色转型全面振兴”战略,实施“
2、计划的意义
土地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然而土地资源是有限的,人类对土地资源的需求却是无限。因此 如何实现有限的土地资源效应最大化,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发挥更大的效用,更好地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己经成为各级政府高度关注的重要议题之一。土地供应计划是政府立足经济发展规律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从科学、合理用地的角度对区域未来一定时期内土地利用的开发和供应所作的定时、定量、定位、定序、定向的部署和安排。
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坚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促进资源高效利用,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规范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工作,增强政府调控能力的重要手段。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对落实一个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城市的功能分区与布局有直接影响。可以实现土地供应总量的控制,有利于实施以供给决定需求的土地供应政策,增强政府运用土地政策调控经济运行的主动性,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土地集约利用。
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措施。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土地供应的执行计划,可操作性较强,它的实施直接保证了城市规划的实施,通过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落实保证重点发展区域的开发建设,合理分配资金投向,引导城市发展方向。引导各类项目投资,优化产业布局,保障城市居民住房建设和重点服务业项目、重大工业项目用地需求提供依据,为全县经济社会的稳定、健康壮大发展提供保障;
有利于更客观、更准确地了解实际用地需求,由扩大规模求效益向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转变,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有效实施,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土地参与国家宏观调控的作用。
(二)编制依据
1、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年8月30日修正);
(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5)《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6)《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7)《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
(8)《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方案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吉发改城镇(2017)903号
(9)《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
(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
(11)《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
(12)《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
(13)《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
(14)《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国土资发〔2006〕296号);
(15)《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增补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增补本)》(国土资发〔2009〕154号);
(16)《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277号);
(17)《关于提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铁路建设实施土地综合开发的意见》落实情况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110号);
(18)《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业用地出让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01号);
(19)《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关于支持旅游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吉国土资用发〔2015〕36号)。
(20)《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1)《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吉国土资用发〔2015〕32号)
2、有关技术规范
(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JY/T *****-2007 );
(2)《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
(3)《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国土资发〔2006〕307号);
(4)《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
(5)《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国土资发〔2009〕56号);
(6)建设用地使用标准;
(7)《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国土资发[2010]117号。
(8)《吉林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地供应管理的通知》吉国土资用发(2017)7号
3、有关计划、规划
(1)《靖宇县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
(2)《靖宇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十三五”计划纲要》;
(3)《靖宇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4)《靖宇县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5)2017年靖宇县经济工作会议报告。
(6)《兰宏良同志在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三)计划范围
按照国家、省和白山市统一安排,《靖宇县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将靖宇县行政辖区内的2018年内拟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全部纳入计划,由靖宇县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经过同级计划部门综合平衡后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计划期限
本计划的期限为1年,即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厅、市局及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打牢科学谋划“十三五”时期国土资源工作的思想基础。按照积极稳妥、综合平衡、有保有压、留有余地及产业布局、结构和时序要求,落实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全县经济新常态有序发展。
(二)编制原则
靖宇县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分类调控、因城因地施策,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对房地产用地依法进行合理调整,发展社会民生项目或国家支持的产业项目。????????????????
2、合理安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向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水电核电、特高压输电、智能电网、油气管网、城市轨道交通、灾后重建、农业农村发展、脱贫攻坚和中西部地区倾斜。
3、健全新增建设用地保障机制,充分考虑农业农村发展用地需求,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安排要确定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4、在控制农村建设用地总量、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加大力度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允许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通过入股、联营等方式,重点支持农村产业发展。???
5、严格执行“三增一控”。增加服务业用地,实现应保尽保;增加交通等基础设施用地,满足重点项目建设需求;增加高新技术、高端制造业等用地;严控房地产用地。区分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对保障性住房用地实行应保尽保,对商品房根据供需形势因城因地施策,建立住宅用地供应分类管理制度。?????
6、优先安排生产型、生活性服务业项目用地,确保医疗、医养结合、旅游、文化科研、体育产业用地、商贸物流业、健康养老等各类产业用地。
三、计划指标与配置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靖宇县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424.1101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154.6919公顷,存量建设用地269.4182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全县2018年计划供应土地424.1101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154.6919公顷,存量土地269.4182公顷。其中工矿仓储用地125.5768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9.75%;公共管理及公共服务用地143.0409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3.9%;住宅用地12.3875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93%;商服用地16.6249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94%;交通用地99.12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3.37%;水利用地26.36公顷,占供应总量的6.24%;特殊用地1公顷,占供应总量的0.23%,详见附件1。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根据《靖宇县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和《靖宇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空间结构布局,土地利用的总体目标是,保障经济建设的前提下,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提高建设用地集约水平,农村居民点用地总规模逐步缩小,城乡用地实现动态平衡;土地利用率与产出率明显提高,土地资源持续利用。按“保护、保障、挖潜、集约利用”的总体要求,促使全县形成一个资源节约、永续利用、经济社会环境和谐发展的土地利用模式,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合理布局,保证经济、社会、生态三者效益的最大化。从空间看,以城区为主,各镇、街道均有分布。商服用地、住宅用地与商住两用用地集中向县城区布局,促进城区建设成为集商务、文化和居住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化新型城市中心区;工矿仓储用地主要布局在县工业园区内,通过用地供应导向促进各工业产业的集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以推进学校、活动场地、机关办公建设为主体,向社区化与集中办公区域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承载体。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时序
结合本县用地实际,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从 二季度开始,分二个季度供应,具体计划如下:
二季度(4-6月份)供地342.4624公顷,包括:商服用地50.2804公顷,工矿仓储用地86.*****公顷,住宅用地16.0992公顷,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185.*****公顷,水域水利用地3.79公顷。
三季度(7-9月份)供出98.*****公顷,供应商业用地0.8522公顷,工矿仓储用地71.*****公顷,公共管理用地25.*****公顷,住宅用地1.3963公顷。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
靖宇县2018年度计划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中,商服用地、住宅用地中的商品房、工矿仓储用地等用地计划以出让方法供给,住宅用地中的廉租房用地、经济适用房用地、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棚改用地以划拨方式供给,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以划拨方式供给。出让供应的主要是商住用地及工业用地,一般以招拍挂方式供给。
四、供应导向
2018年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坚持计划控制引导,耕地保护政策,节约集约用地政策统一有序、规范供应,必须严格按照《靖宇县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附件1)、(附件2)、(附件3)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一)着重土地供应结构调整
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对各用途土地供应采取“突出重点、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先保障民生项目、基础设施项目等国家鼓励类项目用地要求,从严控制限制类项目用地,严禁为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和产能过剩等禁止类项目安排用地计划。
1、充分发挥国土资源政策的效应,支持扶贫攻坚的土地政策。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全国易地搬迁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打赢脱贫攻坚战,采取超常规政策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计划要优先供应土地,维护农民切身利益。
2、保证基础设施和以改善公共服务、环境建设为重点的土地供应,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运行和服务水平。优先和适度超前安排基础设施用地,引导、保障和支撑城市健康有序发展。
3、做好重大工程和重大基础设施用地保障,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和化解过剩产能,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方面工作。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及“三去、一降、一补”的经济任务,土地管理工作依然以提高土地资源保障能力、促进经济稳定协调发展为主线,土地政策着力于一是支持产业发展和化解过剩产能的土地政策。《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明确了保障旅游业发展用地供应、创新旅游新业态用地政策,加强旅游业用地服务监管等要求。《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规划衔接、优化布局、指标单列、创新用地政策等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土地政策。《关于加大用地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强化规划引导和统筹、改进用地报批、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和实行先行用地等支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土地政策。《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城镇化建设土地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统筹各业各类用地、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创新土地管理方式、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维护进城农民土地权益、提升服务保障能力等政策措施。
认真落实住宅用地。加大房地产用地供应力度,用好调控房价政策。保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保障城市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住房用地,供应量不小于住宅用地总量的70%。保持土地储备开发投资合理规模,增强政府调控土地市场和住房保障能力,支持居民的自住和改善型住房需求。
4、禁止高档别墅项目建设用地供应,不断优化住宅供给结构,促进房价稳定,抑制房地产投资过度。以建设生态宜居宜业城市为目标,保证基础设施和生态开发用地,全面实施景观提升、民生保障等工程用地供地效率。
5、支持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用地供应。优先保证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高效、高辐射力的制造业建设项目的土地供应,支持该区域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用地供应,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开发区土地供应突出“有保有压”的原则,严禁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附加值产业项目用地;严格限制规模较小、生产能力不高的产业项目的供地,依法淘汰工艺落后技术企业;依法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的“五小”企业,收回其土地使用权。
(二)合理空间布局
1、按照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原则,加强土地供应区域分类指导。
落实《靖宇县城市总体规划》和《靖宇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市空间发展意图和区域功能定位,促进城区、小城镇、新农村协调发展。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土地供应,适度供应符合中心城功能定位的产业发展用地,严格限制与中心城整体发展不协调的土地供应。中心城区土地供应重点放在重点功能区;除必要的公用设施配套项目、城市改造整治项目和国家需要的建设项目用地以外,中心城的中心地区不再新增供应土地。
2、强化公共交通引导住宅用地供应,实现城市的空间均衡发展。
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在土地供应和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引导作用。在公共交通、主要公共交通走廊站点附近集中安排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商品房用地的供应;合理控制和把握交通站点一定范围内住宅用地的供应时序;将居住、商业、产业、教育、卫生、文化用地等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混合安排,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是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途径,是新型城镇化的战略选择。是我国在未来很长时间内都需要贯彻执行的大政方针,认真贯彻国家、省有关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落实资源节约优先战略,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水平和利用效率。
1、严格保护耕地,从严控制新增用地供应。严格按照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农用地转用规模、耕地保有量指标,从严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保护基本农田,除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外,严禁其他项目建设占用基本农田。
2、制订和完善用地标准,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完善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建立土地供应用地标准管理机制,促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用地的集约利用;产业用地供应应该与土地利用指标、投资强度、产出效益等指标一一挂钩,提高产业园区项目准入门槛。
3、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通过靖宇县功能分区来确定土地供应量和结构,保障发展所需土地,并加强土地批后监管,及时清查闲置土地,确保有效供应。
(四)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
继续推进土地市场建设,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有竞争性的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试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项目用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五)鼓励政策
1、鼓励清查和盘活闲置土地。对清查出的闲置土地,使用权收回后重新供应的,可直接供应土地,不需单独申请土地供应计划指标。
2、大力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将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作为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新抓手。今年创建节约集约模范县活动被确定为政府十大任务之一。
3、引导支持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合理配置土地供应结构。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招商引资、县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不确定具体指标,各镇政府、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按照实际需要机动安排。
4、严格遵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不含原地内改扩建)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其他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在缴纳土地划拨价款后以划拨方式供地。
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靖宇县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对列入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项目,用地单位应切实负责,积极筹措资金、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各有关部门对项目办理土地供应涉及相关手续应予以充分支持;县政府对列入本级指标安排使用计划的项目应进行跟踪管理,积极协调项目推进中出现的征地、拆迁等问题,以保障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顺利完成。
(二)健全土地储备运行机制,加强政府对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能力。
加大政府在土地储备开发和土地供应中的主导性作用,科学编制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和土地储备开发计划,加大土地储备及开发力度,对近期拟实施供地的区域,主动实施规划并对规划范围实施规划储备和有时序、有计划的实物储备,切实加强政府在土地征收、收购、储备、供应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改变由建设单位提请、政府部门被动审查的规划审批和土地供应模式,保证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效执行,提高对房地产市场调控能力。
(三)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县国土、发改、住建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建立计划执行情况的动态跟踪管理和定期分析制度。
县国土资源局对计划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加强对增量存量、用地结构、开发利用和价格变化等指标的分析研判,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四)强化规范供地和供后监管、监督制度。
严格规范建设用地供应,切实加强建设用地供后监管。禁止住宅用地超规模出让和容积率小于1的供地行为;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按照工业项目产业类别和投资强度确定项目用地规模。
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应从自身的职责出发,全面落实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对本年度计划执行好的部门,在当年机动指标或下一年度计划指标的分配使用中予以优先支持。对不严格执行土地供应计划、甚至出现违法违纪批地、用地的单位和部门,在下一年度指标分配上予以削减。
(五)依法依规供地,规范市场行为。严格规范建设用地供应,调动社会各界监督供地的积极性,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规范做好供地手续,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土地市场秩序,加大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减少土地供应过程中的矛盾与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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