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空调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卫生院空调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宜丰县芳溪镇中心卫生院的委托,根据宜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的采购方式,就宜丰县芳溪镇中心卫生院空调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经营资格和供货能力的供应(厂)商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JXYFCG-2015-10

2、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


序 号

项目名称

数 量

单 位

资金预算(万元)

1

立式空调

3

5.622

2

挂壁式空调

18

(技术参数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清单)

3、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为了保证项目质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

4、评标方法和原则:最低评标价法。

5、报名办法:拟投标人到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现场报名,招标文件到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下载。现场报名地点: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宜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18室)。报名时间为: 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7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6、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2)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3)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投标保证金: 500.00元整,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 (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拟投标供应商名称或投标人名称,且应与投标书一致)。

开户 名 称: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 银 行:宜丰县工商银行

帐号:1508 2801 0902 6436 989

8、投标、开标地点: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228室)。

9、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7日下午3:00(北京时间)前,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时间: 2015年7月7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11、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杨先生、李女士

12、联系电话:****-*******134*****787158*****598

13、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政府采购网 http://www.jxzfcg.gov.cn/
宜春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yczfcg.gov.cn/
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fjyw.com/

14、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宜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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