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东塔镇新园村道路项目招标公告
灵武市东塔镇新园村道路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东塔镇新园村道路项目已由灵发改发〔2022〕262号《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灵武市东塔镇新园村道路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银川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灵武市东塔镇新园村道路项目施工图》银交函发〔2022〕33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灵武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交通运输厅补贴资金及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灵武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灵武市东塔镇新园村道路项目
2.2工程地点:灵武市东塔镇
2.3工程概况:项目全长 5.11 公里,由3 条路线组成,主线长 4.638 公里,按照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 20km/h,路基宽度 6.5m,路面宽度 6.0m,路面结构为 4cm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满铺玻纤网复合土工布+改性乳化沥青粘层+处治后旧水泥路面板(旧水泥路面两侧各加宽1米路基);支线1长 0.315 公里,支线 2长0.157 公里,均按照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 20km/h,路基宽度 8.5m,路面宽度 7.0m,路面结构为 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18cm 水泥稳定砂砾基层+20cm级配砂砾底基层(新建路面结构),荷载等级均为公路-Ⅱ级。建1-0.6m钢管涵 2道,安装波形护栏1763m,安装路缘石364.49m3,重新施划标线1715㎡。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 计划工期: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6月28日,计12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为不见面电子标。
2.7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双信封);
2.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格 条件 | 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财务能力 | 无要求 |
企业业绩 | 无要求 |
企业信誉 | 各投标人均需满足以下要求: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无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的情形且未处于处罚期内; (7)无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形。 |
主要人员 | 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项目经理: 投标人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外地进宁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证);持有建设部门或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B 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 项目总工: 投标人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持有建设部门或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B 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宁夏”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在该网站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 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 CA 锁办理通知,或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联系电话: **********,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用请自理。电子交易平台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0951-*******。
4.2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 2023年1月31日(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4.3 上述 4.1 条 CA 锁办理地点修改为: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65号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 A 座13层1303 室西部CA客服部。
4.4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9日 09:00分,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网上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上传递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及电子标书备份文件(nNXTF)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及送达。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及送达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5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在开标现场应主动向招标人说明,并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填写清楚,如隐藏或不说明或未填写被查出后随时取消所有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的投标资格。
4.6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报名内部系统发布的信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业主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2月9日 09: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 CA 锁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解锁开标,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半小时携带 CA 锁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锁开标。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或未解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公告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报名内部系统发布的信息。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武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灵武市西平路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绿地2商城A区8号商业楼8016室
联系人:石金良联系人:刘芳
电话:0951-******* 电 话 :0951-*******
传真:/传 真 :/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址:/网 址 :/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 号 :/
标签: 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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