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博贺湾新城路网及土地一级开发(一期)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茂名博贺湾新城路网及土地一级开发(一期)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茂名博贺湾新城路网及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一期)工程-东湾片区BT+EPC项目 已由广东省茂名滨海新区经济发展局(茂滨海经发 [2015]77号)批准立项建设。本项目采用BT+EPC方式实施,招标人为 茂名博贺湾生态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BT+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BT+EPC总承包投标。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 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茂名博贺湾新城路网及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一期)工程-东湾片区BT+EPC项目
建设地点:茂名博贺湾新城
工程规模:本项目包括博贺湾大道以北、新城东路以东、南海路以南、新港西路以西区域范围内约1309亩土地的陆域回填、道路及相应市政配套工程(含文青路、新港西路、南海路、石海路、中海路),其中40米宽主干路约1060m,24米宽次干路约3833m。回填工程量约为174万立方米(回填标高暂定3.0米,最终以批复的施工图设计为准),投资约4.99亿元(其中建安费约3.35亿元)。(最终以有权审核的财审中心审核的结算价为准)
建设期: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期1.5个月,施工工期18个月。
回购期:43个月。
资金来源:中标单位以BT+EPC方式融资建安费的65%(融资部分不计利息及投资回报),其他投资由招标人自筹。
1.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茂名博贺湾新城路网及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一期)工程-东湾片区项目的BT+EPC。中标人为本项目BT+EPC的实施主体,在建设期限内对本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投资建设。工作内容包括:投融资、勘察测量、设计、施工及缺陷修复。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本项目投标人可独立投标,也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协议约定)。
投标人应满足的资格条件包括:
1.3.1 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并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a.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b.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以上(含甲级);c.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施工总承包单位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广东省外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1.3.2 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路桥专业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拟委派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或岩土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B证”及以上证书。
1.3.3 企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商业信誉良好,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无重大债务纠纷、无重大违法违纪、无欠税、无逃避债务等不良记录;未被住建部等资质颁发部门或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1.3.4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本工程项目投标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接受招标人相关指令。
1.3.5 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1.3.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组成联合体的除外)。
1.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4.1 投标报名时间2015年07月 01日至2015年07月07日。
1.4.2 投标人(项目施工单位)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密匙,持本企业投标密匙自行登录“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maoming.gov.cn/)进行网上报名,联合投标的由项目施工单位办理,并在《建设工程投标报名表》投标有关说明栏填写联合体成员的名称及资质等级证号等。报名成功后打印《建设工程投标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所有签名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亲笔签署);如果投标人自行操作网上报名不成功,可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密匙和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及办理人身份证到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操作;
1.4.3 投标人完成网上投标报名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在开标签到时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100元,缴纳后不退。
1.5 注意事项
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6 投标文件的递交
1.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07月23日09时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09时00分至09时 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茂名市油城七路3号大院行政服务中心六楼,电话:****-*******)。
1.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茂名博贺湾生态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关工 电话:139*****198 联系人:梁工 电话:187*****915
茂名博贺湾生态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2015 年07月 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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