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稍门中贸广场献血屋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南稍门中贸广场献血屋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南稍门中贸广场献血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1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XZHZB2023-ZC001-JT.
项目名称:南稍门中贸广场献血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包1(南稍门中贸广场献血屋采购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1(南稍门中贸广场献血屋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稍门中贸广场献血屋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稍门中贸广场献血屋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2)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3)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5)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时间:2023年01月20日至2023年01月2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0元
时间:2023年02月01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转2、029-********、029-********、029-********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进行查询
(五)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供应商需要于2023年02月01日14时30分00秒前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同时线下提交一套纸质版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版响应文件为准;
2、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1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地点: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五路赛高街区A座902室;
3、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的份数:壹份;副本的份数:贰份;报价一览表:壹份;电子版(U盘):壹份(需在盘面上标注供应商全称)。
电子版为Word格式和正本签字盖章后的PDF格式扫描件,PDF格式扫描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密封要求:
谈判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副本、电子版本、报价一览表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封袋不得有破损),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本”、“报价一览表”字样。封袋应加贴封条,并在封线处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封袋正面要粘贴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标识。
(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
(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 库〔2021〕35 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14)西安市财政局 市财函〔2022〕867 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15)其他需要落实的 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名称: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南院门27号碑林区人民政府12号楼
联系方式:029-********
名称:陕西纵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五路赛高街区A座902室
联系方式:029-********
项目联系人:秦工
电话:029-********
陕西纵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1月19日
标签: 献血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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