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一批市级机关3号楼消防报警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2015年第一批市级机关3号楼消防报警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2015年第一批市级机关3号楼消防报警系统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受青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其2015年第一批市级机关3号楼消防报警系统工程采购项目以及其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 T-********-***

2、项目名称:2015年第一批市级机关3号楼消防报警系统工程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2015年第一批市级机关3号楼消防报警系统工程

4、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64.37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5.2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5.3若为代理商参与投标,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的同品目产品只能授权给一个投标人;

5.4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等重大违法记录;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根据青岛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必须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报名。注册并报名成功后,按照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2015年7月6日起至2015年7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 一楼2号窗口;

售价:每套2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根据《青岛市政府采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试行)》,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授权书原件以便查询,公告发布之日止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因投标人填报错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8、招标文件的询问

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的,请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于2015年7月16日17时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包括电子版文件)按照以下联系方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

时间:2015年 7 月 27日 13 时 30 分起至 14 时 00 分止。

地点: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2号开标室。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联系方式

10.1招 标 人:青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1号

邮政编码:266000

电 话:********3361

联 系 人:徐义

10.2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地 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2号丰合广场B710户

E-mail: 158*****774@163.com">158*****774@163.com

邮政编码:266000

电 话: ****-******** 158*****774

传 真:****-********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

银行账号:****************1796

联 系 人:翟玉 颜工 陈工


2015年7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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