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约束处置装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经营范围、生产规模和生产能力; 2.投标方曾为公安系统完成过类似项目,并提供业绩清单;3.投标人在上海及周边地区(江浙沪)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固定的经营、维护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4.如投标方为代理商(经销商)时需提供制造厂家的授权委托书;5.不允许联合体投标;6.投标方2012年以来在生产经营过程或参加政府采购中没有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记录;7.投标方须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约束处置装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PCMET-15619J458)
3、预算编号:00-15-2319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脚镣x7警绳(尼龙)x370警戒带x332抓捕器x59约束带x155路锥标志x205停车示意牌x40约束杆x410金属探测器x150灭火毯x56*液压破门器x1(可采购进口产品)防暴喷雾驱散器x3
5、交付地址:武宁南路128号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07-0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07-06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如需报名审核填写相关材料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
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谈判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
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谈判活动。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
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5-07-15 13: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时间:2015-07-15 13:30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第五会议室
2、谈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第五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
3、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笔记本电脑, Key
六、七、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八、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