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干部学校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干部学校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干部学校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内蒙古嘉云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现对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干部学校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干部学校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msx-2023-clzl
标讯区域:中央
行政区域: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 和林格尔县
项目联系人:娜梅
联系方式:151*****183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干部学校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薇181*****470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经济园区盛乐北街
一级预算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三、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内蒙古嘉云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娜梅 151*****183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赛罕区公安局十字路口西南角)旺第嘉华27号楼1308室
四、标讯信息:
(一)基本情况
标题: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干部学校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品目: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行业划分:服务类
预算金额:58.00万元
(二)采购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为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干部学校向社会公开购买车辆租赁服务,服务地点主要在呼和浩特市内,以接送学员和老师为主,从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干部学校至呼和浩特市区内、火车东站、火车西站、飞机场等为主要服务路线。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我国法律规定及政府采购规定的供应商可参加投标。
(2)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不存在失信记录。失信记录是指,截止到投标截止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存在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5)符合和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和其他有关要求。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1月19日17时00分至2023年1月31日17时00分。
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邮箱获取nmgjyczb@163.com。
3.获取采购文件时递交的材料:
3.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及《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一)并加盖公章发送至nmgjyczb@163.com。
3.2采购文件售价:0元。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等: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2月3日 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赛罕区公安局十字路口西南角)旺第嘉华27号楼1308室
开标时间:2023年2月3日 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赛罕区公安局十字路口西南角)旺第嘉华27号楼1308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福利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17时 00分止。
内蒙古嘉云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9日
标签: 车辆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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