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县中卫乡中卫中心小学校园网络监控招标公告
翼城县中卫乡中卫中心小学校园网络监控招标公告
翼城县中卫乡中卫中心小学校园网络监控项目谈判公告 翼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翼城县中卫乡中卫中心小学委托,就其所需校园网络监控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谈判项目编号:YZCT(2015)16号 二、谈判项目名称:翼城县中卫乡中卫中心小学校园网络监控项目 三、项目简介: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需在中卫、浍史、屋山、吴寨四所完小及中卫中心幼儿园安装校园网络监控。项目内容包括监控设施设备的供应和安装。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资质证件,并在县级(含)以上公安部门备案。 五、报名时须提交: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两套; 2、税务登记证副本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两套;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两套; 4、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两套; 5、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资质证件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两套; 6、供应商与本次谈判有关的其他资格证件及相关材料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两套。 六、报名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日至7月7日(工作时间); 2、获取地点:翼城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二股。 七、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 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2015年7月16日上午9:30前(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 翼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不再受理) 八、竞争性谈判时间:2015年7月1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件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谈判。 供应商的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的评审认定为准。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翼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翼城县行政服务监察中心四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翼城县中卫乡中卫中心小学 联系地址:翼城县红旗街37号 联 系 人:张建民 联系电话:138*****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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