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健龙、张翠芳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关于李健龙、张翠芳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权利人李健龙、张翠芳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罗源县松山镇松岐路1号罗源湾滨海新城罗豪苑6# 楼1701单元的不动产权证号为:闽(2017)罗源县不动产权第*******号的不动产权证书不慎遗失,现申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如有异议,请在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罗源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提出,逾期将按规定办理。
声明人:李健龙、张翠芳
2023年1月20日
标签: 不动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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