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修县]永修县立新乡池塘改造和尾水处理项目
[永修县]永修县立新乡池塘改造和尾水处理项目
永修县立新乡池塘改造和尾水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修县立新乡池塘改造和尾水处理项目已由九农函[2022]7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永修县立新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西省永修县立新乡。
2.2建设规模:1、池塘实施改造整形、进排水管建设、电力设施扩容2处;对138处塘口、9080m长度排水沟渠实施清淤;新建管理用板房36个;2、池塘道路平整或硬化:4m宽水泥路长度850m、3m宽水泥路2000m、碎石道路*****m;3.建设三个养殖尾水处理点:分别做三池两坝建设;4.水质监控及环境调控系统,含软件平合及相关硬件设备。。
2.3计划工期:10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2月1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5月31日(具体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约定及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施工及监理。
2.5招标金额:915.7431万元(详见招标文件控制价)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合格质量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持有水利水电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之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4.1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 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 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 30 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2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 B 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3年01月20日起至2023年02月14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s://www.jxs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网上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15 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开标地点:九江市永修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事项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施工标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4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5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永修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监督。
7.6投标单位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结合工程特点及自身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对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项目清单(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进行分解并逐项报价,此表分为十大项和若干子项,实际采用时项目清单大项不得调整,子项可根据工程实际适当增减或调整。如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项目报价清单,做无效标处理。
8.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各投标单位参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修县立新乡人民政府
地址:永修县立新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姚先生
电话:137*****538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高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熊女士
监督单位:永修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2-*******
《招标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招标控制价(元) |
1 | 永修县立新乡池塘改造和尾水处理项目 | 江西省永修县立新乡 |
附件: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项目清单分解表(格式)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
一 |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 | ||||||
1 | 安全警示标志 | 警告、提醒、指令、指示等标志、标牌;示警灯、报警闪光灯、夜间警示灯、照明灯;危险区域的门禁或远程监控设施 | |||||
2 | 现场临时用电防护 | 配电线路;配电箱、开关箱;接地保护装置;高压区和用电危险区防护和围挡 | |||||
3 | 洞口、临边防护 | 泵站平台板、水闸工作桥、房屋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通道口防护,预留洞口防护,楼梯边防护 | |||||
4 | 机械设备防护 | 钢防护网罩、防护挡板、防护栏杆等安全防护 | |||||
5 | 高处作业防护 | 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而设置的安全网、防护棚、防护栏杆、警戒线、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操作平台、上下的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 | |||||
6 | 交叉作业防护 | 平面、立面交叉作业时的防护;操作平台交叉作业防护 | |||||
7 | 临水作业 | 防止落水的防护设施;河道施工设置的作业人员上下通道 | |||||
8 | 水上作业防护 | 水上作业平台设置的防护栏杆、安全网等;作业平台和陆地连接设置的人行通道及防护栏杆;冬季施工设置的防冻防滑设施 | |||||
9 | 汛期作业防护 | 施工现场配备必要的防汛抢险物资,人员、机械及防汛措施的落实 | |||||
10 | 防火、防爆、防尘、防毒 | ||||||
11 | 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 | ||||||
12 | 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 | ||||||
13 | 临时安全防护 | 基坑防护;围堰安全监测、防护;高脚手架、高立模安全防护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
二 | 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应急演练 | ||||||
1 | 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 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和更新 | |||||
2 | 应急演练 | ||||||
三 | 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 | ||||||
1 | 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与管理 | ||||||
2 | 事故隐患排查、评估和整改 | ||||||
四 | 安全文明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 | 安全文明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持续改进等(不含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创建过程中给予咨询评价机构的评价咨询费用) | |||||
五 | 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 | 供现场作业人员使用的安全帽、防尘口罩、耳塞、防护眼镜、安全带、雨衣、雨裤、长筒胶靴和乳胶手套等安全防护用品 | |||||
六 | 安全文明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 安全文明宣传活动、标语、展板、音像、图片资料等;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安全知识教育;知识竞赛、技能竞赛、专题会议;经验交流、现场观摩 | |||||
七 | 安全文明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 ||||||
八 | 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
九 | 文明施工、生活设施和环境的改善、运行和维护 | ||||||
1 | 现场布置 | 现场围挡;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等“六牌一图”;企业标志 | |||||
2 | 现场办公和生活设施 | 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设施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文体卫生设施配备 | |||||
3 | 现场管理 | 场容场貌;材料堆放;扬尘、噪音、污染物控制;垃圾清运;施工环境美化、绿化 | |||||
4 | 临时给排水 | 供水管线;排水管、沟 | |||||
十 | 其他与安全文明施工直接相关的内容 | ||||||
总计 |
注:1.本表为施工单位编制投标文件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项目清单(或详细使用计划)参考格式,分为十大项和若干子项,实际采用时项目清单大项不得调整,子项可根据工程实际适当增减或调整。
2.施工单位进场后应按本表编制详细使用计划报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实施,根据项目清单和使用凭据申请支付。详细使用计划确定后,如无特殊情况,大项金额不得调整,大项内各子项间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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