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孵化基地消防系统改造工程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中小企业孵化基地消防系统改造工程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2015-019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项目为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孵化基地消防系统改造工程代理机构选择,招标人为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机构。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孵化基地消防系统改造工程代理机构选择。
2.2项目位置:长春市南部新城。
2.3代理周期:签订代理合同之日起至发出中标通知书止。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本项目的监理、施工招标工作。
2.5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3.投标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招标代理暂定级及以上资质。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后审资料见招标文件);
4.2投标申请人请于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7月3日(公休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到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A区施工招标窗口报名,报名通过后于2015年7月3日16:30前到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育民路1119号)获取招标文件,过期不候,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招标项目负责人注册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3外省招标代理机构需到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招[2012]9号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7月14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时间及地点如有变化,另行电话通知);
5.2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瑞斌
联系电话:159*****629

日期:2015年7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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