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淮安水岸风情置业有限公司的整体资产

(破产)淮安水岸风情置业有限公司的整体资产

(破产)淮安水岸风情置业有限公司的整体资产

发布时间: 2023年1月20日 15:28


淮安水岸风情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3年2月20日10时至2023年2月21日10时(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理单位:淮安水岸风情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处分破产企业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情况调查表》要求,进行实地

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已经交付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没收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中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不作任何形式的保证或承担责任。

4、虽然管理人意图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尽可能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出说明,但是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了解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

5、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仍有反复,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充分了解本人所在地区以及标的物所在地区的疫情防控政策,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以免产生因疫情原因被迫悔拍的情况。

6、因拍卖标的物中已建设9幢,整体工程已基本完工,暂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且闲置已久,故请竞买人充分了解现状并考虑后续续建及办证手续等相关事宜,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7、水岸风情公司项目目前使用的配电房通风不畅、湿气较重,导致配电柜短路高压线路被烧毁,项目目前处于停电状态,需由竞买人竞得后自行维修,请竞买人充分了解现状并提前就维修费用进行询价。另,因项目停电,发生电缆被盗割的情况,其中一个配电间的电缆目前被损坏。

8、水岸风情公司在2013年办理4、5、6、7、10、11、13号楼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12号楼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缴纳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等3,162,596.00元,但是水岸风情公司财务资料及规划局提供的资料显示其仅缴纳了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规划经费)、规划技术资料服务费及部分人防经费合计431,094.00元。管理人已向淮安市规划局淮安工业园区分局寄送债权申报材料通知其申报债权。若最终相关部门要求全额补缴上述欠缴规费的,将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自行前往有关部门了解上述事项并关注相关风险。另,水岸风情公司二期土地未能按时开发。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二、拍卖标的

本次拍卖标的物为淮安水岸风情置业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和存货(在建工程)(详见铭诚评报【2022】(锡)(房)字第0122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评估价、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详见下表:

拍卖标的物

评估价 (元)

起拍价 (元)

保证金 (元)

加价幅度 (元)

淮安水岸风情置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和存货(在建工程)

100,939,000.00

53,000,000.00

8,000,000.00

500,000.00

三、标的物现状(标的物基本状况详见铭诚评报【2022】(锡)(房)字第0122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1、 目前11号楼的原承租人仍在使用该楼栋,但管理人已与其签订协议,约定若其不能与买受人达成新的租赁协议的,其应在收到管理人书面通知后30日内迁出11号楼并进行清场。

2、 因拍卖标的物尚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且闲置已久,请竞买人充分考虑上述情况并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手续办理事宜。

3、水岸风情公司项目目前使用的配电房通风不畅、湿气较重,导致配电柜短路高压线路被烧毁,项目目前处于停电状态,需由竞买人竞得后自行维修,请竞买人充分了解现状并提前就维修费用进行询价。另,因项目停电,发生电缆被盗割的情况,其中一个配电间的电缆目前被损坏。

4、水岸风情公司在2013年办理4、5、6、7、10、11、13号楼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12号楼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缴纳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等3,162,596.00元,但是水岸风情公司财务资料及规划局提供的资料显示其仅缴纳了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规划经费)、规划技术资料服务费及部分人防经费合计431,094.00元。管理人已向淮安市规划局淮安工业园区分局寄送债权申报材料通知其申报债权。若最终相关部门要求全额补缴上述欠缴规费的,将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自行前往有关部门了解上述事项并关注相关风险。另,水岸风情公司二期土地未能按时开发。

四、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开拍当日止(双休、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浦女士:139*****567)联系具体事宜,管理人将安排统一看样时间。

2、看样地点:淮安水岸风情置业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政通路与枚乘路交汇处--阳光湖东南岸缔壹街)。

五、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竞价前,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如参与竞买人未在京东拍卖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拍情况: 无。

七、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八、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过户登记及税费承担

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由管理人与买受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协助办理过户。

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税费由双方各自依法承担,其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明确由破产企业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在垫付后,应当于缴纳完毕后10日内凭相关税费凭证至管理人办理退还手续,由管理人先行从拍卖款中予以扣除。买受人逾期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的,由买受人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若存在其他依法不应由破产企业及管理人承担的税、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确认。

十、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保证金须知》及京东网络竞价平台告知的竞价流程(请在竞价前仔细阅读)的相关准则。

2、竞价成交的,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

3、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4、竞价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5、拍卖成交余款请在拍卖成交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逾期未支付的,视为悔拍。

(1) 线下支付:通过银行汇款支付至管理人指定帐户(账户名称:淮安水岸风情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账号:579*****000******);

(2) 线上支付:选择在线支付,进入“我的订单”,点击“付款”,按提示进行操作。(https://help.jd.com/user/issue/954-4082.html)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破产企业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竞买人悔拍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详见《重要提示》部分。

十一、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 竞买人若需办理银行贷款,请自行联系银行咨询和办理,并自行承担不能及时取得贷款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

十三、 拍品交付

买受人应在付清余款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与管理人联系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的,视为标的物在期满次日起已经交付给买受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支付,买受人还应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涉及的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并承担可能存在的逾期欠缴费用、罚款等。交易过程中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产生的税费,水、电、物业费、行政罚款等欠费均按公告中明确的方式承担,公告未明确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四、 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京东拍卖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若买受人要求可进行公示。

十五、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对重要提示部分予以重点关注;标的物概述请查看《标的物调查情况表》,并从附件下载查阅标的物基本状况详见铭诚评报【2022】(锡)(房)字第0122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举报监督电话:0517-********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

淮安水岸风情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日



重要提示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年9月12日《关于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事宜的通知》,江苏省各级人民法院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问题处理,作如下提示: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含标的物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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