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燃气工程门站(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管道燃气工程门站(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蓝山县管道燃气工程项目门站(一期)工程已由 蓝山县发改委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蓝山县管道燃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蓝发改投(2015)3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蓝山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蓝山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蓝山县东方大道以西
2.2建设规模:整个占地面积约40亩(20000㎡),站内包括1座门站,1座LNG撬装气化站,1座LNG+CNG加气合建站。2015年建设LNG撬装气化站1座,作为蓝山县近期的天然气气源,设计气化能力为:1000Nm/h,长输管道进入蓝山,建设接收门站1座,设计供气能力为20000 N m/h,配套建设1座LNG+CNG加气合建站,设计加气能力为:LNG:2万m/d,LCNG:1.5万m/d,1座LNG应急调峰站。
门站(一期)工程范围:1、整个门站总平面设计(约40亩);2、整个门站规划文本编制;3、2015年建设的LNG撬装气化站1座及配套的辅助用房的初步设计、安全专篇、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施工、验收试投产;4、编制设计文件所需的勘察测量;2015年建设的LNG撬装气化站规模:高峰供气量不低于1000 N m/h ;LNG储灌容积不小于60 m;气化器不少于2台,1台气化能力不小于1000 N m/h;调压形式不少于2路;计量形式一用一备;出口管径不小于DN100;一期工程应预留杜瓦瓶充装设施接口,应设置汇气设施,包括不限于:预留市场发展后,供气量大时,增加接入其他储罐的接口;预留接入管道气接口。
2.3计划工期:门站(一期)工程计划工期为120天以内,其他项目建设计划工期待定。
2.4招标范围:1、整个门站总平面设计;2、整个门站规划文本编制;3、门站(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安全专篇、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施工、验收试投产;4、编制设计文件所需的勘察测量;5、整个门站围墙设计、施工;6、门站(一期)工程的辅助用房设计、施工,辅助用房包括不限于:值班站控房、工具房、发电房、门卫室、消防、电气、自控设施及站区围墙、间隔墙、站区道路、站区场地硬化及绿化等。因本项目的特殊性,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的主要设备(如:储罐的制作厂家、气化器及主要低温阀门等)进行比选,也可以对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进行比选调整,调整后的子项仍然纳入EPC总包内管理。
2.5最高限价:本次投标总承包费用最高限价400万元(其中包含不可竞争费用预留金40万元),超过限价或对预留金调整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设计单位具备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持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勘察测量可分包,但应满足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2、施工单位具备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或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上述资质具备其一便可,未满足上述资质要求的可以分包,但不得再转包);3、设备供应商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组合件)、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LNG撬装气化站建设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共同签订并加盖公章的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3.1中其中一项资质,其他成员应满足3.1中另外两项专业资质。
3.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是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具有一级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等更佳。
3.4投标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
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并且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3.5投标人应在近三年内承担过一项或以上的包括设计、采购、施工、验收交付使用的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
3.6设备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 7 月 1日至 2015年 7月 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 11:30时,下午 15: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蓝山县湘粤路农业银行4楼蓝山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30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7月 21日9时0分,地点为蓝山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蓝山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郴州华建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蓝山县湘粤路农业银行4楼 地址:郴州市沿江南路龙船头38号
邮 编: 425800 邮编:423000
联系人: 熊工联 系 人: 蒋先生
电 话: ****-*******电话:158*****703
电子邮件: ********8@qq.com电子邮件: ********59@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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