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银行柜外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华银行柜外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金华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行柜外清采购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我行柜外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JHYH-ZXCG-YJ2-2023-058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招标需求

最高限价(元)

柜外请

详见招标文件

2500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备供货和服务能力;

5、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金融行业供货、系统实施、售后服务经验及成功案例(自2021年1月1日起2个及以上案例);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五、报名的时间、地点及所提供资料:

凡有意愿投标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月20日至2023年2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报名材料,至金华市宾虹西路2578号10楼金华银行信息科技部报名,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资料(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报名资料的扫描件。接收邮箱:136*****336@139.com),逾期恕不接受。

报名时,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简介;

3、相关资信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投标产品品牌信息;

4、出具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件印;

5、被授权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6、近2年完成此类项目的业绩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材料进场验收证书等复印件;

7、报名单位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9日14时00分,在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以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送达开标地点:

1.1、现场递交方式:开标地点为金华银行财富大厦五楼5-2会议室,原则上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若无法到场的则采用邮寄方式;

1.2、邮寄方式:收件地址为金华市宾虹西路2578号10楼金华银行信息科技部,联系人为留嘉恒、联系号码为136*****336,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采用邮寄方式的,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8日17时00分,以签收时间为准,因快递物流延误或因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封装破损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金华银行官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留先生

电话:0579-********

监督电话:0579-********

九、投标人费用

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一切费用自理。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9日

标签: 柜外清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