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永丰县恩江镇恩江西路商贸宾馆住宿部、餐厅附楼及店面8年租赁权网络竞拍

[永丰县]永丰县恩江镇恩江西路商贸宾馆住宿部、餐厅附楼及店面8年租赁权网络竞拍

项目编号:JY23JX********
项目名称:永丰县恩江镇恩江西路商贸宾馆住宿部、餐厅附楼及店面8年租赁权网络竞拍
标的名称:永丰县恩江镇恩江西路商贸宾馆住宿部、餐厅附楼及店面8年租赁权网络竞拍,挂牌价2,142,569.00元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所在地区: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
经济类型:
所属行业:
注册资本: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职工人数:人,其中,在编:人,在岗:人,需安置:人。
资产状况: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资产总额: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万元,流动资产:万元,无形资产:万元,其它资产: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首日:2023年01月20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2023年02月07日
延期处理方式:
项目简介:永丰县恩江镇恩江西路商贸宾馆含主楼、餐厅、附楼及店面(不含公司现有办公场地约80平方米)8年租赁权转让,建筑面积约6800m2。
重要信息披露:
受让方资格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
2、具有良好征信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查询记录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当日。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竞买须知:
 1、竞拍前注意事项
(1)有意竞买人应在参加竞拍之前,自行对标的物的现状、质量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如有出入,不增减成交价款。
(2)承租人必须符合经营范围的要求,且不得随意改变和损坏现有的设施设备及破坏墙体。
 2、竞买人在竞拍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录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上(电子)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报名期间内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3、网上竞价开始时间为2023年2月日上午9:30时。标的自由竞价时间为30分钟,延时周期为120秒,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最高报价不得低于本标的设定的保留价,否则不能成交。竞价起始价即为起拍价(详见标的详情和说明),竞价阶梯为5000元或其整数倍。
成交后注意事项:
(1)成交后,受让人(承租人)须在公示期满后(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个工作日内与中介代理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支付成交价(一年租金)2%的佣金。佣金缴入如下账户:户名: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吉安农商银行青原支行,账号:183*****100*******
(2)本次挂牌竞拍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收费标准为成交价(一年租金)的1.4625%。(交易服务费按以下标准收取:对符合受让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照《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产权交易服务收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规定的标准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最低不少于900元;符合受让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按照通知中竞价交易方式的规定减半收取(1000万元及以下的),其中协议交易收费标准为0.450%/2=0.225%,最低不低于900/2=450元,竞价交易收费标准为2.475%/2=1.2375%,最低不低于1800/2=900元。合计按规定减半收取收费标准为1.4625%,最低不少于1350元。)
(3)受让人须在竞拍成交公示期满之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租赁合同,同时付清第一年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21万元(签订合同时予以缴交,租赁到期后无息退回)。(租金缴入账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永丰支行,账户名称:永丰县饮食服务公司,银行账号:203*****9634)。竞买成交后,受让人租金按年缴纳,前四年租金不变为中标价。后4年从第五年当年开始在前四年基础上增加5%,后四年每年租金都相同。租赁经营期满后,出让方无偿收回房屋(含承租经营方承租经营期间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设备设施及装饰装修),标的物重新面向社会公开拍租。受让人租赁经营期满须在合同终止日无条件清场后移交给出让方,不得收取转让费,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和装饰装修。竞买标的由出让方负责移交。签订合同后双方应按照合同条款执行。
(4)受让人的租金为每年交一次,先交租后经营,不准拖延,否则出让方单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受让人的违约责任。若受让人未按时付清所有款项或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方有权将标的物收回另行转让,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受让人全部承担。
(5)承租方在承租期内,不得转租,如遇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求涉及商贸宾馆搬迁、资产拍卖、拆除开发或其它相关情况,需要终止本合同时,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出让方安排,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只退还租赁资产因出租不足月份的租金。
(6)出让方按现状出租,承租人在装修和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房屋装饰、装修、自然或人为毁损造成的非主体结构及附属设施修缮、公共安全(含环保、卫生、消防)等责任和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原则上不得改变原有设施结构,如因营运需求要改变原有设施结构的,应事先取得出让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向消防等有关部门申报办理相关手续。租赁期满或解除、终止合同,按约定要求恢复原状的,承租方必须复原状;不要求复原状的,应保持装修原貌。承租方在合同期内增加的投入一律不得向出让方提出任何经济补偿。
(7)租赁期满或解除、终止合同,承租方对房屋已投入的餐具、厨具、桌椅、电视、空调等可移动设备、器械可以拆除自行运走、处置,投入的固定装饰、修缮不得进行破坏性拆除。门窗、墙面、地面、屋顶、线路、水管等必须保持完好,无偿归出让方所有,且不得就此向出让方提出任何经济补偿或不经出让方同意予以拆除。
(8)承租人必须遵纪守法,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做到证照齐全,按时足额交清租金和缴付涉及承租物的有关税费(含物业管理费、水电公摊费、垃圾处置费、“门前三包”责任保证金等)。租赁期内所有债权债务均由承租人负责,所聘请的员工工资、社保等均与出让方无关。
(9)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竞拍结束后公示期期满无异议后原渠道退还(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受让人在付清所有款项并签订《租赁合同》后,凭出让方出具保证金退还意见表办理竞买保证金退款原渠道退还。
(10)出租方给予承租方2个月装修期,合同从竞拍成交后顺延2个月开始计租,到2031年累计8年之日时止。
(11)中标人应一次性付给原承租方餐厅天燃气初装费1万元。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报名须知
  1、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 点击“免费注册”, 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填写基本信息注册),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直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
  2、竞买人须按网上(电子)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自行到银行或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同名银行账户转账至开户名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自行勾选;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3、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须重新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况,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并显示“入账成功”字样,网上(电子)交易系统报名才算成功。
  4、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电子)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竞买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竞买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5、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身份证明和相关转账证据至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竞买保证金只能在竞价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注:第一次使用时,需要安装系统驱动,请在网站(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帮助中心】栏目下载最新系统驱动安装包。
联系方式: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服务热线)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0796—*******
吉安市恒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0796-******* **********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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