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龙山街道龙云步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2022年龙山街道龙云步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2022年龙山街道龙云步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 2022年龙山街道龙云步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第 1 章第 1 章 投标邀请书创晟(福建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朗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州美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融创八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中尊建设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龙山街道龙云步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人民政府龙山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街道统筹,招标人为 福清市人民政府龙山街道办事处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预算*******元,暂定发包价为*******元(最终以预算审核造价作为计价依据,按规定下浮为准),K=12%;
2.3.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本工程控制价为准,工程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5.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
2.6.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7. 标段划分:/;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13-90-2007、建设部备案号J*****-2007)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其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景观工程施工或绿化施工等相关范围
注:营业执照中未能明确体现其经营范围的,应附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或网上公示的能证明其经营范围满足上述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备注: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的规定,园林绿化专业指(下同):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20日至2023年1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q5191.com/)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陆仟元整(¥*****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指定账户 ;②或按榕建筑〔2018〕154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2月7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清市音西街道清昌大道国税家苑2号楼202本项目开标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的,须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加盖公章)到场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投标文件的递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23年1月31日17:00 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 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q5191.com/) 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人民政府龙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 福清市龙山街道
电话:134*****939
联系人:小玉
招标代理机构: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国税家苑2号楼202
电话:180*****588
联系人:小郑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详见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fq5191.com/)获取虚拟子账户
用途:注明“HJ招【2023】001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投标人登录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fq5191.com/)进行投标报名后交易平台将会按项目为每一投标人随机生成与其对应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帐号。投标人必须通过投标保证金业务系统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其虚拟子帐号。投标人可以使用交易平台查询投标保证金的缴交及到账情况,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材料。
附件1-1:确认函(格式)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姓名章)
年月日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姓名章)
年月日
开标地点:福清市清昌大道国税家苑2号楼202
2 招标公告附件
发布日期: 2023-01-21 10:21:29
本标使用保证金系统进行保证金到账及子账号获取管理,
1、投标人可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enjoy5191.com,按本工程项目获取由系统自动生成,且是对应投标人唯一的随机子账号,并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2、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允许打入交易中心主账号,需按要求打入子账号,子账号中的“-”符号输入时使用数字键盘右上角的减号“-”,不能省略,否则会造成资金不能到账,后果自负。 若在获取保证金子账号过程中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https://qtgcztb.enjoy5191.com//views/ebid/combine/v1/entp-view.html?type=tp&tpId=63ca*****d5138a09ee*****&flag=fal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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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龙云步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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