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42)梅州综合保税区二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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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梅州综合保税区二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2-*****]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投标申请人名称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主)广东恒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中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通过
2(主)广东铭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中天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3(主)江西省朝晖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
4(主)航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通过
5(主)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成)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通过
6(主)浙江乔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唐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通过
7(主)豫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中水华创国际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通过
8(主)天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通过
9中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10(主)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成)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11(主)广东引江建设有限公司,(成)广州黄埔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通过
12(主)菏泽市定陶区国信建设有限公司,(成)昆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
13(主)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通过
14(主)中建华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广西华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15(主)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成)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通过
16(主)恒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通过
17(主)河南固川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成)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18(主)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成)西城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19(主)江西洪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通过
20(主)深圳市中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华南创图设计有限公司通过
21(主)广东中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中誉设计有限公司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梅州市梅县区梅丰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人:房工
  • 联系电话:0753-*******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梅州市梅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0753-*******
  • 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宪梓南路3号
  • 招标人名称:梅州市梅县区梅丰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日期:2023年01月21日
  • 附件:资格审查公示.pdf
    资格审查报告.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保税区 基础设施 设计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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