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废)水处理厂排放口氨氮、总磷等在线监控系统招标公告

污(废)水处理厂排放口氨氮、总磷等在线监控系统招标公告

龙泉市炉田废水处理厂和大沙区块污(废)水处理厂排放口氨氮、总磷等在线监控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ZW2015-0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龙泉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经采购办批准,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龙泉市炉田废水处理厂和大沙区块污(废)水处理厂排放口氨氮、总磷等在线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规模:主要内容:污(废)水处理厂排放口氨氮、总磷等在线监控系统。本次采购预算金额为91万元。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在国内注册的制造商,或者由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特别授权供应商作为其供应商参加投标,投标人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3、供应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关于本项目授权证明书。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须注册为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或到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索取。

招标文件工本费为500元整,售后恕不退还。(电汇方式缴纳,交纳户名: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交纳帐号:****************230 开户银行:龙泉市工商银行。)

联系地址: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龙泉市华楼街华楼旺角大楼三楼)。

五、投标保证金

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5年7月21日16:00止(北京时间),逾期不受理,以到账为准;在截止时间前未到账的,按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交纳标准:人民币 9000元整(电汇方式缴纳,交纳户名: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交纳帐号:****************230 开户银行:龙泉市工商银行)。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5年7月22日9:30前递交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迟到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七、开标时间

定于2015年7月22日9:30时,在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可以派全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如果以上供应商资格要求和招标文件的内容存在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 年7月8日17:00前向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书面提出质疑与澄清内容,逾期不得提出。采购人于2015年7月9日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龙泉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澄清的内容与质疑的答复、招标文件修改内容,请各投标人到时到网上查阅(网址:http://www.lqztbzx.comhttp://www.zjzfcg.gov.cn),不再另行通知。

十、未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请务必到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申请(网址:http://www.zjzfcg.gov.cn/jsp/sup/enrol/sup_reg_flow.jsp);各供应商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浙江龙泉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项女士 联系电话:****-*******

2)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叶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

浙江龙泉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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