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可替代性工作服务业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可替代性工作服务业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可替代性工作服务业务外包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长春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1月28日10:3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1月28日至2023年02月0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采取邮件方式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2月20日13:30 | ||
开标地点 | 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从北门进入)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吕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6*****425、0431-******** | ||
采购单位 | 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赵工0431-******** | ||
代理机构名称 | 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宜居北路御翠湾60幢105门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吕工176*****425、0431-******** |
项目概况
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可替代性工作服务业务外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采取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W006-F
项目名称: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可替代性工作服务业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可替代性工作服务业务外包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FW006-F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可替代性工作服务业务外包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招标人为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可替代性工作服务业务外包项目。
2.2项目类型:服务。
2.3招标范围:辅助抢修服务,辅助空港分公司管线巡护、维修、接待咨询、电话接听服务,辅助仓库货物装卸服务,驾驶自卸吊车、叉车、班车、特种抢修车服务。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且已落实。
2.5项目服务地点: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6服务周期:2023年03月01日至2023年08月31日。
2.7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部门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公司,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服务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近三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5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1月28日至2023年02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将以下要求的内容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公司邮箱(*********@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4)近三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承诺书。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
注:通过邮件方式获取文件的投标人,所传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鲜章),且复印件必须清晰,易于辨认。公示页截图内容须准确无误,并按照“4.1项”要求资料的序号顺序排序后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qq.com)。
4.2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供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有误,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23年02月2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从北门进入)开标室;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宜居北路御翠湾60幢105门市
联系人:吕工
电话:176*****425、0431-********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03月01日至2023年08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28日至2023年02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取邮件方式
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从北门进入)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
联系方式:赵工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宜居北路御翠湾60幢105门市
联系方式:吕工176*****425、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工
电 话: 176*****425、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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