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团课《请党放心、强国有我》微视频制作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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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团课《请党放心、强国有我》微视频制作项目,采用简易程序组织采购,现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团课《请党放心、强国有我》微视频制作项目

采购方式:□磋商采购 □竞价采购√直接采购(拟推荐供应商名称:湖南拉斐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8万元

采购需求:

1.技术要求:使用专业影视级摄像器材,必要时使用航拍器材以及使用导轨、摇臂等设备和灯光设备;后期使用三维特效3D Animation、二维动画2DAnimation、达芬奇后期调色系统、AE特效画面处理系统、非线性编辑合成系统。视频格式要求为MPG、AVI或MP4;视频清晰度:1920*1080及以上,时长40分钟。

2.服务要求:按照税务部门的需求,围绕深入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出宣传片创意,制定拍摄制作方案,拟定分镜头脚本、确定拍摄制作周期,并提供拍摄相关技术设备、拍摄制作团队等详细信息,按照要求完成宣传片的配音、后期剪辑、特效包装、合成、修改等全部工作,保证按时交出成片。

3.版权要求:《请党放心、强国有我》微视频应为原创作品,税务部门依法享有著作权,但不承担著作权纠纷责任。

4.拍摄制作方的创制方案中涉及演职人员、专业配音等制作费用支出自行负责,税务部门不负责采购价格外的费用。

5.对税务部门提供的素材及拍摄的所有内容应当严格保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类似项目成功案例,不超过2个。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1月19日,每天上午8点至12点,下午2点30分至5点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906办公室

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等原件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月29日10:00(北京时间)前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六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月29日10:00(北京时间)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六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

地 址:湖南省张家界市大庸西路446号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74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频制作 税务局 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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