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建设二次招标公告

市中区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建设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市中区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批复,招标人为市中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2、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市中区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0677-Z150623-322/G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建设地点:市中区江源第三水厂。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工程。

建设内容:新建41项指标的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1处。主要建设内容:装修及配套建设实验室224㎡,购置满足41项指标水质检测仪器设备31台套及现场检测设备5台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国内生产厂商或代理商应具备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能力,产品符合国标;

3.3如为代理商,须提供主要仪器设备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原件;

3.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在以往的招投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和违约行为。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费用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证件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主要仪器设备生产厂家的授权书(主要设备包括:火焰和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带自动进样器)、气相色谱(带顶空进样器)、离子色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超纯水机),现场快速检测仪器需提供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证件另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于2015年7月1日~7月7日(每天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到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地址:聊城经济开发区东昌路159号临街楼一楼标书出售处或枣庄市新城区四季菁华北区文华园4#楼1单元302室)。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7月2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枣庄市政府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枣庄市新城区民生路)。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市中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冯科长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人:李 壮/范雯雯

联系电话:186*****33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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