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冠山村水毁农田修复标段招标公告

平潭冠山村水毁农田修复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潭冠山村水毁农田修复项目已由中共平潭综合实验区君山片区管理局委员会2022年第21次委员会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潭县君山镇冠山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平潭县君山镇冠山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鸿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各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平潭冠山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农田建设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为水毁农田修复项目,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建设内容包含场地土方回填、灌溉与排水工程、其他附属工程。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6000 万元以下的小(1)型以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金额小于200万的水利水电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不适用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投标单位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若投标单位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施工总承包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不存在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情况(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②投标人投标时若出现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按否决投标处理;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自2019年7月19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自2019年8月16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④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⑤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1月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鸿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富力中心B3座2722办公)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23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岛南路中段北侧南澳自然村本项目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县君山镇冠山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平潭县君山镇冠山村223-1号,邮编:*****0

电子邮箱:/

电话:159*****576139*****881,传真:/

联系人:潘女士、施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鸿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富力中心B3座2722办公,邮编:*****0

电话:177*****028,传真:/

联系人:唐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潭县君山镇冠山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平潭县君山镇冠山村223-1号


开标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岛南路中段北侧南澳自然村本项目开标室
2 招标公告附件

发布日期:2023-01-19

标签: 水毁农田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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