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中医医院皮肤科Sr-90放射源预控评、环评及机房装修招标公告

毕节市中医医院皮肤科Sr-90放射源预控评、环评及机房装修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

* * 谈判前请认真阅读本文件 * *

项目名称:毕节市中医医院皮肤科Sr-90 放射源预控评、环评及机房装修

项目编号: 2023ZFCG(FW)-SS-002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人:

毕节市中医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

贵州山水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月

目 录

第1章 谈 判 公 告

第2章 谈 判 内 容

第3章 谈 判 须 知7

第4章 评审方法、原则和纪律

第5章 谈 判 程 序

第6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7章 附 件




第1章 谈 判 公 告

毕节市中医医院皮肤科Sr-90 放射源预控评、环评及机房装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受毕节市中医医院委托,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现我公司(贵州山水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具备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2023ZFCG(FW)-SS-002

项目名称:毕节市中医医院皮肤科Sr-90 放射源预控评、环评及机房装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皮肤科Sr-90 放射源预控评、环评及机房装修(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附件5)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

D.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E.供应商信用信息:对“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公告发布当日至开标前任一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网页截图内容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F.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月日09点00分至2023年月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疫情防控,本项目采用电话获取方式。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请慎重)

供应商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进行审核,否则不予报名,望知悉。以上资料开标现场须再提供一份进行身份验证。

《招标文件》澄清与更正内容获取方式: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该网站发出的澄清与更正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标时间:2023年月日10:00时;

(2)开标地点:毕节市中医医院采购科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保证金:报名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2023年月日下午17时00分前(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或现金缴纳)向我公司一次性足额缴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未在规定时间前缴纳保证金的,本公司视为已自动放弃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的权利,谈判保证金缴纳(转账)账户信息:

户 名:贵州山水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毕节分公司

账 号:543*****000******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2.对《谈判文件》提出询问或质疑的时间、方式:

(1)供应商如对本项目《谈判文件》有询问的,可以在谈判(开标)时间截止前,以书面(或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公司提出;

(2)供应商如对本项目《谈判文件》有质疑的,可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向我公司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联系方式同报名联系方式。

(3)投标人只能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毕节市中医医院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清毕南路32号

联系方式:柳科长 08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山水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CBD·A 座17楼

联系方式:聂工175*****3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工175*****389



第2章 谈 判 内 容

2.1 标的物:皮肤科Sr-90 放射源预控评、环评及机房装修(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附件5)。

2.2采购服务要求:详见附件5。

2.3合同履行期限:30天。

2.4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2.5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贵州山水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交纳采购服务费(参照贵州省物价局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房【2011】69号文件)下浮2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否则视为自愿放弃中标权利;

2.6付款方式:成交之后由供需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2.7敬告:

1.若因投标供应商单方面原因导致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不能如期或正常进行的,本次活动的一切损失由该投标供应商承担,投标供应商报名后开标当日无故不参加谈判活动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报名时间截止前告知本公司的和遇不可抗力的除外);

2.实现采购项目功能所需采购清单外的配件、器材,供应商必须准备充分,若需增加,不再单独计费,所提供的标的物质量、服务等必须满足或优于本《谈判文件》的要求。



第3章 谈 判 须 知

3.1 总则

3.1.1 本《谈判文件》由贵州山水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仅适用于本次谈判。

3.1.2 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本《谈判文件》的要求参加谈判并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3.1.3 定义:

⑴《谈判文件》是“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简称,是本公司依法制定的关于本次谈判性质、内容、程序、规则等的采购文件,是评审和评定成交的依据,是供应商参加谈判应遵循的规则;

⑵《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为参加谈判而提交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等文件资料,是本次谈判评审的依据;

⑶ “谈判组织机构”是指组织这次谈判的贵州山水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也称本公司;

⑷“供应商”是指向本公司获取了《谈判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⑸“甲方”是指毕节市中医医院,也称采购单位、采购人、采购方;

⑹“乙方”是指成交供应商。

3.1.4 在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中,供应商应自己承担与谈判有关的一切费用,不管谈判结果如何本公司对这些费用概不负责。谈判小组和本公司不向供应商解释不成交的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

3.1.5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5日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公示发出之日起5日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是按原汇款账户退还,如投标人有账户改动等情况的,应及时书面告知,否则责任自负。

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成交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在5天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向他人转让或分包成交项目的;

(6)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有严重扰乱开评标会场秩序的情况,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3.1.6履行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采购项目全部内容,不将项目分包或向他人转让,也不将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3.1.7 报价:

(1) 供应商在《基础报价书》中及现场报价填报的报价即是对本项目标的物的投标报价,本次谈判报价为三轮(谈判小组可根据招标人意见、项目情况及竞标人的报价情况决定现场报价的轮数),第一轮为响应文件中的基础报价,现场进行多轮报价,最后报价是确定供应商是否成交的依据。中标后此报价即为合同价款,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市场变化因素的影响。报价应用人民币(元)表示,其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2)报价必须包括必不可少的货物的购置、运输、包装、保险、装卸、验收、质保期服务、安装调试运行,各项税费以及完成招标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3.1.8 成交通知:按谈判小组评审结果现场确定并公布成交候选人,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后,发布成交公告,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及时联系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1.9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

3.1.10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贵州山水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交纳采购服务费(参照贵州省物价局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房【2011】69号文件)下浮2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否则视为自愿放弃中标权利;

3.1.11服务时间、地点与付款:

⑴合同履行期限:30天 。

⑵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⑶付款:中标后与采购人自行协商。

3.1.12 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不应增加与《谈判文件》相违背的任何协议。

3.1.13 本《谈判文件》解释权属贵州山水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3.2 供应商参加谈判的资格要求

3.2.1 有公告要求的资格证书;

3.2.2 在规定时间内在贵州山水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谈判文件》;

3.2.3 按规定缴纳了谈判保证金;

3.2.4 《响应文件》的编制符合本《谈判文件》的要求;

3.2.5 有良好的信誉,三年来没有任何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

3.3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3.3.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影响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在毕节市中医医院官网发出澄清或者修改通知,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上网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影响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原则上不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3.3.2 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询问或质疑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报名截止时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或者采购人提出,提出询问的方式不限,提出质疑的方式为将质疑函(原件)送达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本公司或者采购人将针对询问或质疑的内容进行答复,询问的答复时间为3个工作日,质疑的答复时间为7个工作日。未在购买谈判文件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质疑或询问,本公司不作答复。

3.3.2.1.质疑函要求:

(1)法定代表人委托质疑的,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基本内容包含质疑事项、请求、联系人、联系电话、QQ邮箱、详细地址、邮编等基本信息;落款处需有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附加盖公章的相关法律依据和佐证资料复印件,通过邮件或直接将质疑函送达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质疑函要求原件(可提供复印件的除外)。

(2)法定代表人质疑的,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基本内容包含质疑事项、请求、联系人、联系电话、QQ邮箱、详细地址、邮编等基本信息;落款处需有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附加盖公章的相关法律依据和佐证资料复印件,通过邮件或直接将质疑函送达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质疑函要求原件(可提供复印件的除外)

3.3.2.2.质疑函递交相关信息:

(1)采购人名称:毕节市中医医院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清毕南路32号

联 系 人:柳科长

联系电话:0857-*******

(2)代理机构:贵州山水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CBD·A 座17楼

联系方式:聂工175*****389

3.3.3 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没有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谈判文件》。

3.3.4在谈判会议期间,《谈判文件》中存在的笔误或疏漏由谈判小组进行明确或更改。

3.4 《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3.4.1《响应文件》的格式:

(1)响应文件必须符合谈判文件中指定格式要求,按谈判文件格式或审查项要求盖章,所有承诺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资格审查项)

(2)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中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3)《响应文件》应用中文表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A4幅面。

(4)投标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胶装装订成册,所有响应文件必须胶装订成册,不允许用活页装订,并附目录及对应页码,文件内容采用A4纸(字号不作要求),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幅面必须清晰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在封面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投标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装订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5)除谈判申请人对错误之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有谈判申请人的公章或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3.4.2 《响应文件》的内容:

(1) 报价文件:

A.基础报价书(必须按本《谈判文件》“附件1”的格式填报并盖章或签名);(符合性审查项)

B、《开标一览表》:(根据“附件8”所列内容,参照“附件5” 格式填写)。

C、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报价性文件及资料。

(2) 资格文件:(资格审查项,复印件加盖公章)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

D.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E.供应商信用信息:对“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公告发布当日至开标前任一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网页截图内容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F.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3)技术文件:

A.参加投标说明:简要介绍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并对《谈判文件》作完全响应的承诺;(符合性审查项)

B.对本项目采购服务内容作出响应承诺,格式自拟(服务内容详见附件5)(符合性审查项)

C.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技术性文件及资料。

(4)商务文件:

A、响应文件真实性承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我公司提交的响应文件所有材料(包括签字、签名、盖章)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查,若发现提供虚假无效材料的,投标无效,并按相关规定处理;(符合性审查项);

B、合同履行期限承诺:30天;格式自拟。 (符合性审查项)

C、供应商须承诺:如有幸中标,在取得中标资格后,恶意放弃中标资格或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八号文“第七十七条”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74号文“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对我单位从严进行处罚,并对此处罚无任何异议。(符合性审查项)

D、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商务文件及资料。

3.4.3《响应文件》的包封及标记:

(1)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性文件》包括:报价文件、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共同装钉成一册,共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扫描件U盘一个,正副本和U盘共同包封在一个包封套内,封口处加盖谈判人公章。在包封套上标记:

项目名称:毕节市中医医院皮肤科Sr-90 放射源预控评、环评及机房装修

项目编号: 2023ZFCG(FW)-SS-002

文件内容: 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2)各供应商相互检查包封,不符合3.4.3条第(1)款的将被拒绝。有争议的,由评审委员会审定,以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为准。

3.5 谈判

3.5.1 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响应文件;

3.5.2 谈判期间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谈判现场参加谈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谈判;

3.5.3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全部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3.6 谈判资格的丧失

3.6.1 供应商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的,供应商将丧失谈判资格;

3.6.2响应文件的格式、包封及标记未按本谈判文件要求的,将丧失谈判资格;

3.6.3资格审查有一项不符合的,将丧失谈判资格;

3.6.4 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的,将丧失谈判资格;

3.6.5本项目谈判文件要求承诺的内容,投标供应商未按要求未作出承诺或承诺不符合的,将丧失谈判资格;

3.6.6谈判期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没有在谈判地点参加谈判的,将丧失谈判资格;

3.6.7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或网页)审查,供应商须在3日内提供。若经采购人查出确有虚假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退还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并上报财政部门处理。

3.6.7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丧失谈判资格的情形。



第4章 评审方法、原则和纪律

4.1 评审方法

本次谈判由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进行技术、商务和价格谈判的基础上,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谈判承诺等进行评审,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具备资格条件或不能从质量和服务等方面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丧失进行最后报价资格。

4.2 评定成交原则

4.2.1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均合格)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前3名依次为本次谈判的第1、2、3成交候选供应商,前3名中出现报价相同的,采购人现场抽签决定排名。谈判报告提交采购人后,采购人按排序确定本次谈判的成交供应商。当第1成交候选人因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签约时,采购人可确定排序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采购人、本公司能接受其报价且报经财政部门同意为前提),以此类推至第3成交候选人。当两家及其以上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相等时,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投票决定排名先后。

4.2.2 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限额的,不能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4.2.3 在此次谈判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中止采购: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除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外。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3 成交通知

确定了成交供应商后,本公司将以书面形式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毕节市中医医院官网上发布1个工作日的成交公告。《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成交单位在成交公告期终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领取《成交通知书》或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除了应当赔偿本公司在组织此次谈判活动中产生的直接费用外,还应当视其情节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4.4 评审办法和纪律

4.4.1 评审工作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保密的原则。

4.4.2 谈判会议由本公司派员主持。评审工作由本公司组织的谈判小组进行。谈判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其中专家不得少于2/3。专家由采购单位代表在监督部门代表的监督下评审前从院内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竞争性谈判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确认谈判文件;

(二)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三)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

(四)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

(五)编写评审报告;

(六)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4.4.3 谈判小组专家的权利与义务:

⑴ 权利:

a.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b.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

c.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

d.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e.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⑵ 义务:

A.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B.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C.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D.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E.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4.4.4 谈判小组成员与供应商有法律规定的直接利益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采购单位、监督部门和本公司的参会人员中与本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凡到供应商进行过考察的人员,不得出席谈判会议。

4.4.5 谈判小组成员及所有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到公正廉洁、不徇私情,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有损害国家和供应商的违法违纪行为。

4.4.6 在谈判期间,谈判小组和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谈判、评审情况透露给与谈判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谈判会议结束后,与谈判会议有关的文件、资料、记录和草稿等应全部交本公司存档,谈判小组和参会人员必须对评审情况、技术与商业秘密等保密。

4.4.7 评审工作在谈判小组内独立进行,谈判小组以外的任何人不得在会场内发表评审意见和倾向性意见,不得影响或左右谈判小组成员独立的评审和评分。

4.4.8 评审的标准是《谈判文件》的所有规定和要求,评审的依据是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和谈判承诺。谈判小组成员必须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评审方法、评审原则和评分标准独立地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谈判承诺等进行评审,不得有倾向性、歧视性或随意性。谈判小组成员对自己的评分独立承担责任。

4.4.9 谈判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不清楚和不明确的地方进行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4.4.10 评审工作接受财政等部门的监督。

4.5 会场须知

4.5.1 所有参会人员应准时到场就座、签到,服从本公司的调度与安排;

4.5.2 会场内必须保持肃静、有序,不得高声喧哗,不得走动串位,不得随意进出;

4.5.3 所有参会人员在会场内严禁使用任何通讯工具。谈判小组成员、采购单位代表、监督部门代表和本公司参会人员的手机必须关闭并统一存放。

4.5.4 从会议开始到主持人宣布散会期间,谈判小组成员、采购单位代表、本公司参会人员的所有活动都必须在监督部门代表的监督下进行,需要暂时离开会场的必须经监督部门代表同意并派员随行监督;

4.5.5 谈判小组成员就座后原则上不得相互商量,不得发表对供应商及其文件的观点和看法;

4.5.6 谈判小组集中与单一的供应商进行谈判,谈判过程中任何人不得提及其他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和报价内容。


第5章 谈 判 程 序

5.1 谈判会前1小时由监督代表在院内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3名专家组成谈判小组进行。

5.2 谈判小组、监督人员到达会场,并依次签到。主持人宣布本次谈判开始。采购人对参加谈判供应商代表人身份进行核验,法定代表参加谈判的,核验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委托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核验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代理机构退还响应文件。

5.3 主持人简要介绍项目的基本情况,介绍参加会议的监督部门人员,介绍谈判委员会的组成情况。

5.4 熟悉谈判文件:谈判小组和监督席熟悉谈判文件,并就不清楚的地方向本公司询问,本公司对其进行说明和解答。

5.5 谈判小组确认谈判文件。

5.6 工作人员拆封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5.7 资格性审查:

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审查,以确认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只有具备谈判资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程序。

5.8 第1轮谈判:

5.8.1 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的技术、商务等谈判。

5.8.2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要求供应商现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对《响应文件》中不响应本《谈判文件》要求的内容(实质性内容除外),谈判小组应要求供应商现场作书面补充响应承诺。

5.8.3 技术与商务谈判补充承诺:谈判小组与各供应商的第1轮谈判结束后,主持人根据谈判小组的意见就谈判中出现的疑问和偏离进行解答、明确或更正,对供应商提出补充响应要求。工作人员将《技术与商务条款补充响应承诺书》现场发放给各供应商, 各供应商将自己的补充响应承诺以及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纠正事项按规定时间填写完毕后在现场提交。

5.9 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成员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谈判情况、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在质量和服务方面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

5.10 价格谈判:根据谈判小组的意见概述谈判中各供应商的报价与市场价格的偏离情况,要求供应商进行现场报价。工作人员将现场报价表现场发给各供应商,各供应商现场按规定时间填写完毕后提交谈判小组评审。本次谈判报价为三轮(谈判小组可根据招标人意见、项目情况及竞标人的报价情况决定现场报价的轮数),第一轮为响应文件中的基础报价,现场进行多轮报价,最后报价是确定供应商是否成交的依据。

5.11 确定成交候选人:根据谈判小组的评审意见拟写竞争性谈判《评审报告》,按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小组成员、监督部门代表签名确认。

5.12公布成交候选供应商。

5.13主持人宣布谈判会议结束。

第6章合同主要条款

6.1乙方应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30 天内与甲方签订采购合同。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人优于《招标文件》的承诺条件。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2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6.2 乙方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6.3 服务时间、地点、验收与付款

6.3.1 服务时间: 。

6.3.2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3.3验收:

1.乙方(中标单位)在所有标的物到货后,按程序到主管部门办理安装告知,安装完毕后申请检验,检验合格后申请项目总体验收,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总体验收由甲方召集乙方,财政等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本项目进行总体验收。总体验收报告须经甲方、乙方、财政部门分别签署意见并盖章确认后生效。

2.甲乙签订的合同不得有背离《招标文件》的协议或约定的项目。

6.3.4付款方式:中标后与采购人自行协商。

6.3.5履约保证金:项目业主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可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由双方进行协商,履约保证金比例不超过合同款的10%(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期完后无利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6.3.6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须提供所投产品厂家授权原件及相关资料备查,不提供的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提供虚假资料成交的追究相应责任并例入医院黑名单,今后不得参与医院任何采购活动。

6.4 违约责任:

⑴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不验收的,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造成项目重新采购的还应当赔偿本公司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未按约定期限签订合同的,除了要赔偿甲方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外,还将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乙方追究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⑵ 当乙方承担的本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追究乙方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⑶ 当乙方提出总体验收申请后,甲方不能在15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的,其验收和付款的累计时间应在乙方送达验收申请的 30 个工作日内。甲方验收和付款的累计时间超过 30 个工作日的,视为验收合格,且每逾期 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⑷ 乙方承担的本项目有瑕疵的,验收小组应书面向其提出补救或整改意见并约定期限,乙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补救或整改,逾期的每逾期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⑸ 甲方拒付款或逾期付款的,除了向乙方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外,每逾期 日付款的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⑹ 如乙方提供的是假冒伪劣产品或返修产品的,乙方除了要将合格产品备齐交付给甲方使用之外,还将承担其它经济、法律责任(本条款长期有效)。

6.5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7章 附 件

附件1(指定格式):

基础报价书

致:毕节市中医医院

我方已收到贵单位制发的 2023ZFCG(FW)-SS-002《谈判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如下承诺:

1.提交《响应文件》。

2.愿意以 元(人民币)的基础报价参加谈判, 并在谈判会上现场报出最后报价向采购方提供全部采购物,且完全满足《谈判文件》对标的物的质量、服务内容等方面的要求。如果我方成交,愿意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向贵单位交纳采购服务费。

3.我方已在谈判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向贵单位缴纳了壹仟元整(人民币)的谈判保证金。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贵单位将不退还我方交纳的谈判保证金:

3.1 我方在谈判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3.2 我方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书中未说明且未经贵单位及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

3.3 谈判会议开始后我方撤回《响应文件》;

3.4 我方用虚假的文件资料参加谈判或谋取成交;

3.5 我方成交后无正当理由在限期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在《谈判文件》规定的限期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如我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我方将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5.我方已详细阅读了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认为《谈判文件》所有的条款是合理、公平、公正的,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6.我方的最后报价从填报之日至合同终止期间有效,如果我方在合同终止前撤回最后报价将承担违约责任。

7.与本次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文件请寄:

地址: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供应商全称:(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贵州山水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兹委派我单位 (被委托人姓名)参加贵方组织的毕节市中医医院皮肤科Sr-90 放射源预控评、环评及机房装修(谈判编号 2023ZFCG(FW)-SS-002)的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谈判中的有关事务,被委托人员在谈判中的所有行为,我单位均予承认。

本授权书于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特此委托


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

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

附全权代表情况:

部门: 职务: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其他联系方式:

法人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供应商全称:(公章)

年 月 日

后附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3:响应性文件封面

正本或副本

毕节市中医医院皮肤科Sr-90 放射源预控评、环评及机房装修

(谈判编号: 2023ZFCG(FW)-SS-002)

响应文件

供应商全称: (加盖公章)

日期:2023年 月日



附件4(指定格式):

现场报价表

致:贵州山水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我方对采购项目名称:毕节市中医医院皮肤科Sr-90 放射源预控评、环评及机房装修,项目编号: 2023ZFCG(FW)-SS-002,经过与本公司组织的谈判小组进行价格谈判后,现在进行第 轮报价,愿意以人民币(小写) 元的现场报价向采购单位提供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且完全满足或优于《谈判文件》对采购物在质量和服务等方面的要求。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供应商全称:(盖公章)

年月日

备注:供应商应预备签字或盖章后的此表多份。基础报价为第一轮报价,现场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报价精确到元。



附件5:(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名称

数量

项目

备注

1

Sr-90敷贴器放射性评价

1枚

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含评审费及办证

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含评审费及办证

2

机房装修改造

1间

机房对应装修改造,面积20平米(包含砌墙,铅门,墙面防护等所有必须材料)

标签: 机房装修 预控评 放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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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山水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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