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衡水公司、安平公司及曲周公司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招标公告
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衡水公司、安平公司及曲周公司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招标公告
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衡水公司、安平公司及曲周公司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招标公告
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甘肃蓝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标段(包)名称: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衡水公司、安平公司及曲周公司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
二、标段(包)编号:202*****020150*****1003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甘肃蓝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分别为衡水公司1000t/d,安平公司800t/d,曲周公司800t/d,机组每天运行24小时,每台焚烧炉全年额定运行时间不小于8000小时,四家公司飞灰年产量总计约*****吨。
七、招标服务内容:中标人负责完成衡水公司、安平公司及曲周公司飞灰稳定化处理等服务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八、招标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九、招标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十、招标服务地点要求:(1)衡水公司服务地点:河北省衡水市经济开发区大麻森安辛庄村。(2)曲周公司服务地点: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第四疃镇大弟八村路东100米。(3)安平公司服务地点: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纬二路56号。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螯合剂生产厂家或其授权代理商,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19年、2020年度及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1月1日(含)之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5项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及以上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业绩,且实际进厂服务期满1年(须同时提供合同证明及对应合同的收费发票,合同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及垃圾日处理能力、服务期限、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规模,投标人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且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信誉要求: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9年1月1日(含)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2)授权代理商投标的,须具有螯合剂生产厂家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螯合剂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工作。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3)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含)至今在服务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服务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未出现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服务过程中未出现安全及人身伤亡事故(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书包含以上内容。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十二、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01月28日到2023年02月11日23时59分59秒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十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投标文件递交菜单(http://www.ebidding.cecep.cn/TPBidder)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十六、开标时间(暨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0日 09时30分
(2)开标地点: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在线开标。
(3)开标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在线开标。投标人须持数字证书(CA)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并进行远程解锁及开标确认操作。
十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元
(2)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3) 保证金账号:收款账户名称: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绿色供应链管理服务分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园支行
收款账号:015*****49187
十八、平台操作说明:
(1) 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2) 投标人须在注册同时提交数字证书(CA)办理资料,电子采购平台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见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数字证书办理须知》(http://www.ebidding.cecep.cn/)。投标人须使用《中国节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配合数字证书(CA)完成投标文件编制上传,并在开标时使用数字证书(CA)完成开标解锁和开标结果确认等后续环节工作。
(3)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400-928-0095
十九、公告发布媒介:本招标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对外公开发布。
二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甘肃蓝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 |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182号(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八层办公楼-五楼招标代理公司) |
联系人:徐强 | 联系人:马颜煜 |
电话:010-******** | 电话:156*****601 |
邮箱: | 邮箱:lyzb1112@163.com |
标签: 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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