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video_play").css("display","block");}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江安县国有林场、玛瑙滩水库、滩子口水库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

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江安县国有林场、玛瑙滩水库、滩子口水库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预划分3个登记单元,分别是:

(一)江安县国有林场1个登记单元。以森林经营方案管理范围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玛瑙滩水库1个登记单元。以水库管理范围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三)滩子口水库 1个登记单元。以水库管理范围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江安县9个镇,分别是江安镇、怡乐镇、留耕镇、夕佳山镇、四面山镇、大井镇、阳春镇、下长镇、仁和镇。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有权首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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