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乐东县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项目千亩方示范片项目承担实施主体的报名公告
关于2022年乐东县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项目千亩方示范片项目承担实施主体的报名公告
乐东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2年乐东县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项目千亩方示范片项目承担实施主体的报名公告
按照《海南省2022年粮食蔬菜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为目标,打造一批“海南好米”品牌,示范推广一批水稻高产优质抗逆品种,创建一批百亩田、千亩方、万亩片,培育一批新型经营主体,打造水稻区域性优势产业,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和效益提升,夯实产业链基础。示范带动我县粮食生产绿色高质高效发展,特向社会公开召集2022年乐东县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项目千亩方示范片项目承担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1、实施内容。
创建优质稻绿色高质高效千亩方示范片,结合我县水稻生产实际和产业发展需要,选择光热充足,排灌方便,集中连片的耕地,创建水稻绿色高质高效核心示范区7个千亩方,面积共计7000亩。
2、单产目标。水稻绿色高质高效核心示范区单季稻亩产600公斤以上、双季稻亩产900公斤以上的创建目标,辐射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增收。
3、实施方式。由县农业农村局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规定,统一采购种子、有机肥、农药等物资,委托机械化社会化服务企业进行机械化作业。委托海南省农业科学院三亚研究院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工作,按照每亩配备5斤种子、166.67斤有机肥(颗粒状或粉状;有机质≥45%;N+P2O5+K2O≥5%)、1.8斤微生物菌剂(液体;解淀粉芽孢杆菌有效活菌数≥100.0亿/毫升)、0.3升生物农药(悬浮剂;苏云金杆菌总有效成分含量为8000IU/微升)及提供机械化社会化服务(整地一犁两耙;无人机播种;无人机喷施农药3次),土地、人工及其他费用由实施主体承担,收成归实施主体。通过实施统一良种供应、统一机耕、统一机插或机播、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绿色防控的“五统一”耕种模式,建立优质稻全程机械化绿色高质高效生产样板,实现优质稻米集约化、标准化生产。选用耐旱性强的品种,应用机械化直播或插秧技术、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无人机防控病虫、减肥减药节水节劳高质高效栽培核心技术,建成机械化社会化服务程度高、“双减”节水节劳效果明显的高质高效优质米生产示范基地,以点带面,推进全县优质米产业发展。
二、报名条件
1、在乐东辖区内连片种植水稻100亩以上(含100亩)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企业或种植大户;
2.无不良信用行为的农户、合作社 (企业) 不纳入选择范围。
优现选择条件:拥有水稻收割、抽水等机械设备、本人或合作社成员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种粮大户称号的。
三、报名应提交材料
1、农户须提交的材料:书面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租地合同或相关用地有关证明等
2、合作社和企业须提交的材料:书面申请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租地合同或相关用地证明等;
3、材料均用 A4 纸复印并加盖公章或签名按手印。
四、选择办法
申报结束之日起,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报面积超过核心示范计划面积,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从符合承担项目的在乐东县辖区内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企业或种粮大户中进行审核择优拟定,按照计划安排的基数比例确定各实施主体示范面积;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报面积小于核心示范计划面积,则无需组织相关专家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均列为项目承担实施主体。
五、报名时间
1、时间:2023年1月29日至2023年2月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接受本次报名材料。
2、地点:乐东黎族自治县国道乐九公路旁(老农科所)乐东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三楼种植业管理岗。
3、联系人:黄先生,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乐东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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