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管理局3处房屋10处场地招租招标公告
机关事务管理局3处房屋10处场地招租招标公告
交易机构: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 徐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3处房屋10处场地招租项目 | 项目编号 | hhcq-zl*******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1月29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2月9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项目终结。 | |||||||||||||||||||||||||||||||||||||||||||||
标的 | 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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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本公告招标的年租金评估值共计187.72万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11月3日 | |||||||||||||||||||||||||||||||||||||||||||||
评估机构 | 徐州方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租金底价(元) | 各标的对应年租金转让底价详见公告附件《出租房屋及场地明细表》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徐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
出租方承诺 | 1、承诺所委托租赁房屋除上述说明之外不存在其他瑕疵,否则委托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2、委托的标的转让委托权限已经由有权部门做出了相关的授权,与资产评估相应的经济行为已经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不存在委托无效的情况。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1、《评估报告》(徐方联评报字(2022)第035号); 2、《徐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3、其他备查文件。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徐州市财政局 | |||||||||||||||||||||||||||||||||||||||||||||
特别 | 1、意向承租方在做出承租标的申请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及备查文件。意向承租方应至现场仔细、认真查看、评估转让标的实际状况,成交后,承租方须按转让标的现状承租; 2、根据出租方要求,本公告招租的部分标的有优先承租权人。 3、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参与招租,即表明承租方接受房屋目前的实际情况,承租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报名。 |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首期租金由承租方通过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交付给出租单位。由出租单位向承租方开具发票或收据。往后每期租金均由承租方直接支付给出租单位(交易保证金转作全部或部分租金)。 户名: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南京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承租方应于接到出租方正式通知后五个工作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五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期应交纳的租金和押金;因承租方原因未能完成《租赁合同》签订,视为违约,按照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办理。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承租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承租方承诺的事项。 | |||||||||||||||||||||||||||||||||||||||||||||
标的交割 | 1、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交清第一期租金后,由出租方将租赁标的交付给承租方使用,租期自实际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 2、租赁期间标的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梯、物管、卫生、电话通讯等设施的使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房屋内无以上设施的,承租方自行解决。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经营范围要求:详见公告附件《出租房屋及场地明细表》; 2、租赁期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3、装修改造、水电及物业等费用:承租人自理。 | |||||||||||||||||||||||||||||||||||||||||||||
交易 | 竞价规则 | 根据出租方要求,本项目采取网络拍卖方式交易,由徐州市德音拍卖有限公司和江苏省国信拍卖有限公司联合拍卖。成交后,承租方须另向拍卖公司支付成交价的2.5%的拍卖佣金,有关拍卖事宜具体详询徐州市德音拍卖有限公司(地址:徐州市泉山区永安街邮电综合楼三幢六楼,联系人:王经理,联系电话:139*****616)。 | ||||||||||||||||||||||||||||||||||||||||||||
现场展示 | 由出租方带领意向承租方勘察现场。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年1月29日至2023年2月9日 | ||||||||||||||||||||||||||||||||||||||||||||
报名手续 | 根据出租方要求,本次挂牌招租的标的,意向承租人应先前往徐州市公园管理服务中心进行报名资审,具体要求详见公告《徐州市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彭祖园种德堂二楼西南2间房屋经营权特别说明》、《徐州市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彭祖园游乐场西南房屋(原康力源健身馆)经营权特别说明》、《徐州市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彭祖园驻春苑房屋租赁经营权特别说明》、《徐州市公园管理服务中心10处游乐项目场地使用权特别说明》。 出租方咨询电话:139*****262。 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进行会员注册,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书面材料递至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报名(地址:徐州市建国西路75号财富广场A座1701、1702室),递交材料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未能提供书面材料及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意向承租方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自然人应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具有优先承租权人的意向承租方需提供原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6、《意向承租申请书》。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各标的对应交易保证金详见公告附件《出租房屋及场地明细表》。意向承租方须于挂牌截止时间前缴纳保证金,按e交易平台系统提示缴纳。 缴纳方式: (1)e交易钱包支付 交易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钱包充值的时候一定要用注册时绑定的银行卡进行网银转账,不能使用其他银行卡转账,否则会被识别为无效余额;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ATM机,否则会导致没有退款路径。 (2)网银转账 户 名: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南京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 2、意向承租方未被正式确定为承租方且未出现如下第3点所列情形的,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在承租方被确定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3、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 (1)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租金的; (5)意向承租方未履行承租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6)有证据证明存在致使其他交易相关方利益受损的其他情形。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 竞价方式 | --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 | -- | |||||||||||||||||||||||||||||||||||||||||||
服务费 | 承租方承担交易费用:租赁双方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向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交纳交易服务费:年租金成交额在2万元以下的,按照600元交纳;年租金成交额在2万元(含2万)以上至10万元以下的,按照年租金成交额的3%交纳;年租金成交额在10万元(含10万)以上的,按照《徐州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全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徐价费〔2017〕195号)标准交纳。
交易服务费须交纳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 名: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宣武支行 若承租方未按以上要求向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不向承租方办理标的租赁手续。 | |||||||||||||||||||||||||||||||||||||||||||||
附件下载 | 1、《徐州市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彭祖园种德堂二楼西南2间房屋经营权特别说明》; 2、《徐州市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彭祖园游乐场西南房屋(原康力源健身馆)经营权特别说明》; 3、《徐州市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彭祖园驻春苑房屋租赁经营权特别说明》; 4、《徐州市公园管理服务中心10处游乐项目场地使用权特别说明》。 5、《出租房屋及场地明细表》; 6、《2023年招租游乐项目标的及年租金分解明细表》; 7、《意向承租申请书(法人)》、《意向承租申请书(自然人)》。 | |||||||||||||||||||||||||||||||||||||||||||||
联系 | 咨询联系人 | 邵先生 | ||||||||||||||||||||||||||||||||||||||||||||
咨询电话 | ||||||||||||||||||||||||||||||||||||||||||||||
咨询时间 |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徐州市建国西路75号财富广场A座1701、1702室东 | |||||||||||||||||||||||||||||||||||||||||||||
技术支持 | 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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