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水务服务中心关于选聘保亭县节水型机关建设技术服务采购的公告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水务服务中心关于选聘保亭县节水型机关建设技术服务采购的公告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水务服务中心

关于选聘保亭县节水型机关建设技术服务采购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和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机关节水型机关建设的通知要求,根据我中心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具备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单位,现诚邀国内具有资质的单位(公司)在公告时间内报名,最终选定结果将在报名单位中根据业绩、信誉等综合因素比较择优确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保亭县节水型机关单位建设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为: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水务服务中心、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史志馆、共青团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保亭县妇联等六家单位更换节水型感应水龙头、洗手盆、自动冲洗蓄水水箱、粘贴节水宣传材料等内容。

二、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年限不足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声明函加盖公章);

3.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提供以上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

三、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他人报名,需提供法人委托书以及受托人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同类项目业绩目录(业绩较多可重点填写海南或保亭地区的业绩);

4.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并加盖公章);

5.企业诚信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

7.报价函(报价金额参照琼发改收费[2007]170号文件进行计算,报价内容包含基本收费及核减奖励,且须写明报价下浮率,下浮率浮动区间为0-20%,超出此区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最终结算审核费以实际报送结算金额计算基本收费及核减奖励后按下浮率下浮为准。报价函密封另装,格式自拟);

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材料制作要求

1.纸质版材料。

1.1材料胶装成1册。

1.2胶装材料一律采用A4纸尺寸,材料中涉及A3纸张的请胶装后折叠;胶装材料应有封面、目录、封底和页码。

2.电子版材料。

报名单位(公司)提供的电子版(PDF格式)报名材料必须与纸质版报名材料的内容保持一致,否则将取消相关报名单位(公司)参与此项目的资格,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五、报名时间

2023年1月28日至1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水务服务中心(保亭县保城镇文明路15号),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联系人:黄女士,电话:184*****752

邮箱:**********@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节水型机关建 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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