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天台县分公司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入围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天台县分公司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入围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天台县分公司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入围采购项目(采购编号:NO.TZPOST-FW-*****)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述:本项目采购为满足天台县分公司对车辆维修服务的需求,进一步保障企业车辆安全有效运行。
3、采购内容:本项目共计1个合同包,预估总采购金额80万元;
标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报价要求(元) | 计量单位 | 服务期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万元) |
合同包1 | 天台县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1、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为天台县分公司经营区域内各部门生产、公务及其他机动车提供维修保养服务; 2、车辆详情:天台分公司现有车辆65辆(私车公助车辆3辆)。其中重型厢式货车2辆、新能源车辆13辆、轻型封闭式货车37辆、轻型厢式货车9辆、运钞车3辆,生产保障用车1辆。 3、详见附件1,车辆清单仅供参考,具体根据采购人内部调整及车辆实际调动情况而定; | 详见附件2、附件3 | 项 | 2年 | 80 |
(3)服务期限:2年。首年服务期限到期后实际执行金额未达到预算金额的,首年采购合同终止;在首年服务期限内,实际执行金额已达到预算金额的,首年采购合同终止;首年采购合同终止后,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一年(2+1模式)。
(5)报价: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税费、人工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等一切费用(报价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若供应商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6)服务范围:维修内容包括一级、二级车辆维护,大、中、小修理,以及《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第7号令)和《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三次修正(交通运输部【2019】第20号令)规定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不含保险维修和新购车辆的免费保修项目)。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标包要求供应商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三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资质(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当地道路运输部门或行政审批盖章认可的备案证明);;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招标内容;
4、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的应答;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采购方式:
本项目以公开竞争性磋商为主要采购方式;
6、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23年1月30日至 2023年2月1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供应商将文件费存入采购人账户并取得汇款或缴款凭证,交采购人,作为文件费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项目编号:NO.TZPOST-FW-*****-供应商名称-文件费);
(3)购买采购文件时请提供:
a.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
b.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应答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c.文件费缴款或汇款凭证并加盖公章部分;
d.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部分并注明开户行联行号;
e.购买文件登记时需提供电子邮箱,该邮箱用于接收电子采购文件;
f.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7、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详见磋商文件,磋商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台州市椒江区中山西路292号八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将被拒绝。
8、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采购人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
9、磋商保证金:
1)保证金额:*****元;
2)递交形式:电汇方式缴纳;
3)须由应答主体从其基本账户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采购人账户(缴款备注: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NO.TZPOST-FW-*****-磋商保证金缴款凭证)。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详细地址:台州市椒江中山西路292号
户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邮储银行台州市分行营业部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编号 | NO.TZPOST-FW-***** | |||
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天台县分公司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入围采购项目 | |||
购买磋商文件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发票抬头 |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
电子邮件 | 移动电话 | |||
应答设备制造商 | 传真 | |||
购买磋商文件情况 | ||||
分包情况 | ||||
份数 | ||||
日期 | 购买人签名: | |||
备注 | ||||
标签: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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