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阜新市气象局增雨飞机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2023年阜新市气象局增雨飞机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3年阜新市气象局增雨飞机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01-30 至 2023-02-03
撰写单位: 辽宁合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王珣
(2023年阜新市气象局增雨飞机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阜新市气象局增雨飞机租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2023年阜新市气象局增雨飞机租赁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800,000.00
最高限价(元):2,800,000
采购需求:

(一)飞机性能和机组人员要求

按市政府要求,阜新市气象局每年需租用一架增雨飞机开展人工增雨工作,此种飞机要求具备双发动机,并且能够按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要求对飞机进行改装,增雨飞机要求飞行高度达到3000-6000米;可载重1500公斤以上;飞机上要配备气象雷达、导航设备和氧气装备;选配具有增雨飞行经验和有昼夜航资格的飞行人员2名,机务人员2名;具备夜间作业能力和机组人员;增雨所租飞机和机组人员应固定,以便长期安装监视设备和作业设备。同时,增雨通航公司应严格按照民航的有关规章制度和《运行手册》组织飞行,承担飞机的适航年检、定检、航油航材费用,以满足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需要。

(二)飞机任务要求

1.开展以保春耕春播为目的的人工增雨工作;

2.开展以保农作物生长为目的的人工增雨工作;

3.根据需求开展以增加蓄水量和降低火险等级为目的的人工增雨工作;

4.开展其他人工影响天气保障服务工作;

5.预计飞行总时间:50小时-90小时(其中,夜航不超过20小时);

6.预计飞行架次:15架次-25架次;

(三)作业区域:阜新地区

(四)租用时间: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五)租用机型:飞机性能不低于运12型飞机。

(六)作业高度:3000-6000米。

(七)停靠机场:锦州湾机场(备用机场:桃仙机场、赤峰机场)。

(八)飞行技术要求:具有仪表飞行资质的机组;风向风速标准:逆风18米/秒、45度13米/秒、90度10米/秒。

(九)双方权利与义务

1.采购人权利与义务

(1)合同任务执行期间,采购人享有对成交供应商履行其义务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2)制定航空人工增雨作业计划,负责给成交供应商机组传达飞行任务。

(3)负责成交供应商机组执行作业任务所需的交通工具及食宿。

(4)不能提出超出《民航飞行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飞行要求。

(5)采购人以成交供应商实际进驻停靠机场具备飞行增雨服务条件之日起计算支付飞机租赁实际费用。采购人视秋季(9月)降水情况向成交供应商提出提前结束增雨飞行服务要求,同时有权按照合同价款除以183天乘以提前解除合同天数计算,扣除该租机费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尾款。

(6)非采购人原因,成交供应商全年飞行小时应不得低于50小时,否则采购人按每小时5.6万元扣除租机费。(280万元/50小时=5.6万元)。

2.成交供应商权利与义务

(1)负责2名登机技术人员保险投保2座,每座不少于人民币120万元。

(2)飞机和机组人员应具有增雨作业经历和连续作业飞行的性能、飞行技能和身体素质。

(3)按合同约定时间调机到达指定作业机场执行人工增雨飞行任务。如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调机到达,每迟到1天,采购人按合同总金额的0.5%进行扣除。

(4)负责空军、民航、机场等调机、增雨作业飞行的计划申报和空域协调。

(5)保障航材、航油的供应,承担航材、航油费用。

(6)负责飞机飞行作业、定检维护、安全运行,承担安全责任、适航责任。

(7)负责飞机机载北斗通讯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确保空、地通信畅通。

(8)按照采购人提供的任务计划和机场气象值班人员提供的适航天气条件,配合采购人安全、有效组织实施增雨作业,确保合同规定期间飞行任务的圆满完成。否则,每耽误一次增雨作业飞行,采购人按合同总金额的0.5%进行扣除。

(十)其他要求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并执行飞行任务时,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等国家及相关管理部门所下发的相关规定,确保飞行任务的安全。如发生飞行事故,其相关责任(经济赔偿、刑事责任等)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及商业非运输航空运营人运行合格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30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2月03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2月2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开标室(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50M以下)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使用压缩工具加密压缩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响应)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携带电脑(安装相关插件)及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现场进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阜新市气象局
地址: 阜新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山路西北段101-2号
联系方式: 04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合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阜新市彰武县建华路31-4门
联系方式: 158*****655
邮箱地址: 158*****655@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煤矿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合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 158*****65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增雨飞机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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