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河区城建融资咨询项目(三次公告))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
沈河区城建融资咨询项目(三次公告)征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获取征集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沈河区城建融资咨询项目(三次公告)
包组编号:001
最高限制单价(%):30
采购需求:
一、项目情况
本项目拟为沈河区谋划项目提供专业服务,中标人须为采购人提供包括项目融资咨询服务并通过评审,在项目融资咨询服务过程中未通过相关审批部门评审的,采购人只支付前期咨询或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未提供相关服务的项目采购人不支付相关费用。
本次招标项目内含约60个实施项目,均为谋划项目,项目不能保证全部实施且不能保证无新增谋划项目,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服务内容:
1、确定项目实施范围和相关交易结构、边界条件;
2、编制初步实施方式;
3、编制物有所值评价报告;
4、编制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
5、编制实施方案;
6、组织“二评一案”专家评审;
7、申报和办理项目入库事宜;
8、根据采购人需求推荐意向社会资本;
9、协助组织社会资本采购;
10、协助采购人与中标社会资本就合同重大事项进行谈判;
11、起草PPP项目合同;
12、与上述服务内容相关的其他法定事项。
本次招标项目涉及可研过程中需要的资料,中标单位需配合可研单位的相关工作。
二、收费标准 ,具体详见征集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含残疾人福利企业及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
五、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30日 09时00分至2023年02月13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2月2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11号,4号楼1楼)(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提交响应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征集单位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征集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征集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形式,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单位信息
名称: 沈阳市沈河区城市建设局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1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
邮箱地址: lnysyzb@163.com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杨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