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1#、B22#、B23#、B29#住宅楼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B21#、B22#、B23#、B29#住宅楼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内容: 莒县夏庄镇石屯社区B21#、B22#、B23#、B29#住宅楼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15-006744-1103-346j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莒县夏庄镇石屯社区B21#、B22#、B23#、B29#住宅楼工程,已由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莒发改审批字【2014】8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莒县夏庄镇石屯社区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和村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①项目概况:本项目B21#、22#、23#、29#住宅楼均为框架结构,主体五层,B21#建筑面积约4129.38㎡、B22#建筑面积约4225.11㎡、B23#建筑面积约4346.57㎡、B29#建筑面积约3051.1㎡,总建筑面积约15752.16㎡。
②工期:350天 。
③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④建设地点:莒县206国道以东,石屯社区内。
⑤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
④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到莒县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⑤监理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项目总监资格证书 。
⑥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日至2015年7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项目总监资格证书并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证明,(以上所写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A4彩色复印件二份),并提供莒县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工商注册地在莒县以外的企业须办理进莒登记备案证明(到莒县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到莒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业务集中受理室报名。地址:莒县振兴东路,日照银行莒县支行10楼。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①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②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③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①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莒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②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莒县夏庄镇石屯社区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莒县正大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莒县夏庄镇驻地
地 址: 莒县县城振兴西路358号

邮 编: 276500
邮 编: 276500

联 系 人: 赵玉成
联 系 人: 赵琳琳

电 话: 131*****873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131*****873@163.com">131*****873@163.com
电子邮件: jxzdzbdl@163.com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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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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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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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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