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配套服务设施升级改造一期工程观光电瓶车招标公告

综合配套服务设施升级改造一期工程观光电瓶车招标公告


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平谷区金海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其金海湖旅游功能区综合配套服务设施升级改造一期工程所需的下述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金海湖旅游功能区综合配套服务设施升级改造一期工程观光电瓶车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HHDPC-2015-CG01

3、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平谷区金海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4、采购人地址:北京市平谷区靠山集大街

5、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83号(国防大学二号院)21号楼209

7、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8、采购数量:10辆观光电瓶车

9、采购用途:金海湖景区内旅游观光

10、采购内容及简要技术要求:

(1)输入电压:220V;

(2)载重:800KG;

(3)续驶里程:80-100km;

(4)最大爬坡度:20%;

(5)最大行驶速度:≥30km/h;

(6)额定成员9人;

(7)最大制动距离:5m。

11、财政总预算金额:人民币65万元

12、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独立注册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场(厂)内专用旅游观光车辆,蓄电池观光车14座及以下;

(5)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提倡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13、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 经办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经办人近期(2015年06月)社会保险费用缴纳记录原件(供审查)。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场(厂)内专用旅游观光车辆,蓄电池观光车14座及以下,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所要求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1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5年7月2日起至7月6日止,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5、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83号(国防大学二号院)21号楼209

1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5年7月23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7、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日期当天8:30-9:30递交至开标地点。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83号(国防大学二号院)大礼堂贵宾室

1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采购人:北京市平谷区金海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刘振光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83号(国防大学二号院)21号楼209

联系人:刘洪健 邮 编:100039

电 话: ***-******** 传 真:***-********


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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