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SG-2标段钢材、水泥等主要物资招标公告

CBSG-2标段钢材、水泥等主要物资招标公告



长春至白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CBSG-2标段物资集中采购
钢材、水泥、粉煤灰、外加剂、锚具、土工布、钢绞线
土工格栅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20G-2015CBWZ2-01

1. 招标条件
1.1长白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沈阳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
1.2 以上项目涉及的物资:钢材、水泥、粉煤灰、外加剂、锚具、土工布、钢绞线、土工格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长白铁路扩能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长春至白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CBSG-2标段起讫里程:DK11+750(小合隆站外)-DK77+600(哈拉海站外),位于长春市境内,沿线地势平坦开阔,部分位置略有起伏,毗邻302国道和乌珲高速公路,全长65.674km,通过开安站、华家站、农安站、柴岗站。本标段包含道路改移、、桥涵工程、路基及附属工程、站场工程、线路工程和其它结构物及附属工程。其中桥涵工程包括特大桥1座、大桥2座、双线中桥4座、单线中桥4座、框构中桥1座、框构小桥3座,涵洞70座,其中1.5米的涵洞16座、2米的涵洞21座、2.5的涵洞1座、3米的涵洞3座、3.5米的涵洞2座、4米的涵洞4座、6米的涵洞23座。路基工程包括挖土方247万方、利用土填方129万方、借土填方93万方、改良土填方127万方及相关附属工程。改移道路包括挖方12万方、填方102万方、混凝土路面9.9万平米,及其相关附属工程。公路桥20座,其中先简支后连续梁式桥18座、连续梁桥2座,小型箱梁163片。轨道工程包括正线2.029公里、站线21.421公里,开安站、华家站、农安站3座站场改造。站内旅客通道2座,880.74m2。项目概算总投资13.27亿元,工期37个月。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长白铁路扩能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称总方)愿意就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所定义的本管区施工所需的物资接受投标。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物资各包件的品种、数量等见招标公告附表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1钢材资格要求:a.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b.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建材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c.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人民币,代理商投标人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5亿元(含)人民币以上;d.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厂须获得有效的ISO9000及以上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产品的钢材生产厂必须在原铁道部65家钢材合格供应商名录内(招标文件附件一),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两年(2013年以来)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盘条、圆钢、螺纹钢每个品种不低于1份,每年均提供;e.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三年内(2012年以来)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等);f.投标人的信誉良好,与招标人无任何诉讼纠纷。无合同违约现象,近2年(2013、2014)无关于铁路施工供应方面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发生。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g.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检测报告复印件须加盖生产厂公章(鲜章),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正本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生产厂与代理商不允许同时投一个包件;同一投标人不允许同时中两个包件。
3.1.2水泥资格要求:a. 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b. 生产商具备年生产能力100万吨及以上水泥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预分解窑),具备低碱水泥(含碱量≤0.60%)生产能力,不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的申请人,不接受水泥粉磨站投标。生产商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c. 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15000万元人民币。d. 已获得ISO9000及以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近两年(2013、2014)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e. 生产商的投标产品近三年内(2012年以来)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等);f. 投标人的信誉良好,与招标人无任何诉讼纠纷。无合同违约现象,近2年(2013、2014)无关于铁路施工供应方面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发生。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g. 以母公司名义投标,母公司应指定供货的子公司,子公司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投标人中标后须无偿为招标人提供8~10个100吨或150吨的粉料仓,招标人负责粉料仓进场运费,合同结束后中标方自行将粉料仓运回;不接受代理商,同一投标人不允许同时中两个包件。
3.1.3粉煤灰资格要求:a.生产厂家能生产I、Ⅱ级粉煤灰且年产量在3万吨以上,具有省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检测报告,其各项指标满足《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铁建设〔2010〕255号)要求;b.粉煤灰生产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本金须达到100万元人民币(含100万元)以上,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且粉煤灰应满足以上对生产厂的要求;c.粉煤灰代理人需由提供物资的制造企业签署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以证实其合法性,并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人向本项目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3.1.4外加剂资格要求:a.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b.须在铁道部发布的《关于公布经检验合格的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用高性能聚羧酸减水剂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通知》的名单范围内或获得“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年生产能力在5万吨以上;c.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注册资金达5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外加剂生产制造企业;d.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及以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近两年(2013、2014)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e.生产商的投标产品近三年内(2012年以来)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等);f:投标人的信誉良好,与招标人无任何诉讼纠纷。无合同违约现象,近2年(2013、2014)无关于铁路施工供应方面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发生。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5锚具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生产商获得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注册资金达1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锚具生产制造企业;投标人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近两年(2013、2014)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具有近三年(连续三年)内直接参与国家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等);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13、2014)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6土工布资格要求:a.生产厂家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b.投标人近两年在国家或铁路大中型项目中有同类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及供应良好的用户证明;d.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3.1.7钢绞线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生产商具有近两年(2013、2014)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至少有一份近两年铁科院出具的检测报告。投标人近三年(连续三年)内具有投标产品直接参与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等)。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13、2014)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8土工格栅资格要求:a.生产厂家注册资金300万元及以上;b.代理商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代理商代理的生产厂商,应满足以上对生产厂家的要求;c.投标人近两年在国家或铁路大中型项目中有同类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及供应良好的用户证明。
3.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3.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5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粉煤灰除外)和管理制度。
3.6具有省部级以上或国家权威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近两年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对列入铁道部抽检目录的产品需提供由铁道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7 月 6 日至 2015 年 7 月12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农安县北环路第五粮库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长白铁路扩能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申请表(见招标公告附表2)各一份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为电子版(加密的PDF格式),恕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请现场购买时带上U盘。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5 年 7 月27日8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7 月 27 日10时00分,地点为: 长春市农安县北环路第五粮库(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长白铁路扩能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长白铁路扩能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长春市农安县北环路第五粮库(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长白铁路扩能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周世明
电话:187*****215
联 系 人:张俊斌
电话:187*****073
联 系 人:何丽萍
电话:158*****525
传真:****-********
邮箱:changbaixiangmu@163.com
















招标公告附表1
物资品种、分包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备注

1

GC2-1

钢材


7130

3000


2

GC2-1

钢材


7130

3000


3

SN2-1

水泥


89025

3000


4

SN2-2

水泥


89025

3000


5

FMH2-1

粉煤灰


1260

1000


6

WJJ2-1

外加剂


95

1000


7

MG2-1

锚具


6134

1000


8

TGB2-1

土工布

平方米

493759

3000


9

GJX2-1

钢绞线


409

1000


10

TGGS-1

土工格栅

平方米

760838

3000





































注:1、上表的数量为施工图设计数量,中标后以实际需求数量为准。
2、物资具体规格型号、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附表2:
投 标 申 请 表
CR20G-2015CBWZ2-01:

投标人


投标项目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资质等级及证号


营业范围


投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详细注明)



申请投标包件号及说明:










投标人(章)

年 月 日


资审意见:













招标代理人(章)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四份,由申请单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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