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大厅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大厅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采采购人名称:大城县人民检察院 |
采购人地址:大城县新风南路53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赵佳佳0316—*******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7楼710室 |
采购内容及投资额:专业高速扫描仪、数码复合机、彩色复印机、手机信号屏蔽器、台式电脑、电话机、U盘、便携式打印机、碎纸机、激光打印、交换机、检务公开系统投资约109.9万元 |
供货安装地点:大城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内 |
供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 |
简要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规定 |
投标人资格及报名要求: 1、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合法经营范围独立法人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2、投标人须具备专业高速扫描仪、数码复合机、彩色复印机、台式电脑、激光打印、检务公开系统(高清LED显示屏、触摸查询一体机)厂家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生产厂家的授权书(仅经销商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除外),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受理。 |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7月2日——2015年7月8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00分。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7楼710-1室——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投标人自行购买 |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21日北京时间9时00分 |
开标时间:2015年7月21日北京时间9时00分 |
开标地点:大城县永定大街46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评标室(大城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 |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
项目联系人:段天天 |
本 |
备注: |
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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